地方

20年前车祸 依照法庭程序
残疾男被追10万律师费

占德拉(左二)接律师信追讨15年前律师费。左为萨姆纳卡等;右起吴振成、傅牙来、陈礼福和吴美锟。

(威南7日讯)男子在20年前因一场车祸终身残疾,于去年6月突接到律师来信追讨10万令吉律师费,否则将充公其名下财产,因此向槟州人民党秘书吴美锟投诉。

这名残疾男子为占德拉姆根(39岁),来自威南打昔,他周二在人民党中委萨姆纳卡登、陈礼福、巴东色海区会副主席傅牙来及吴振成陪同下召开记者会。



被卡车从后撞及

占德拉说,他是在1999年2月3日独骑摩托车,在新邦安拔警察局前三岔路口被一辆洋灰搅拌机卡车从后撞及,导致右脚终身残废、肚子和右肾脏破碎,长达2年不能正常小解,直至今日伤处仍然作痛,并有急尿症后遗症。

“我去年6月突接到律师楼来信追讨欠款、恫言充公我的财产的通知信后,经追查下,发现我在1999年车祸后,经过法庭程序下,于2005年追讨获保险金75万6019令吉36仙,而我实际上仅获得7万1254令吉50仙,如今还被追讨10万令吉费用。”

他表示,他已就此事向警方备案,并且致函向大马律师公会、马来西亚总检察司、布城首相署和反贪污委员会做出投报,希望有关当局能协助他重翻这笔旧账。

“我入院就治逾6个月之久,出院后找不到工作,由于不能跑和正常走路,应征很多公司时都不愿意聘用我,这20年来我任散工,曾当罗里跟车员,每天2令吉津贴,目前当办公室助理员。”



吴美锟呼吁律师公会能公正不阿进行检查工作,同时也希望揭发此事后能提高人民在法律上的醒觉,尤其在面对车祸后拟寻找法律途径时,必须谨慎遴选律师。

反应

 

雪隆

轿车失控猛撞柱 司机逃生不及烧死

(八打灵再也12日讯)轿车司机开车途中,失控猛撞捷运轨道的柱子,导致轿车起火燃烧,司机逃生不及,被烧成焦尸!

这宗火烧车夺命事故于今早6时许,在联邦大道发生。

从网传的视频,可见车祸发生后,轿车被大火烧毁,现场火势猛烈。

灵市副警区主任苏勒胡丁警监指出,警方接获投报后,到场后发现一辆本田轿车撞上捷运轨道的柱子后,起火燃烧。

他指出,警方随后在司机座发现一具焦尸,并将尸体送往马大医院太平间剖验,以鉴定死因。

他说,初步调查,司机驾驶轿车猛撞捷运轨道的柱子后,轿车起火,司机逃生不及,受困车内被大火烧死。

他说,警方目前仍未掌握死者身分,目前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调查此案,并促目击者联络交警查案官莫哈末希山警长(017-737 8704)提供详情。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