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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私运漏税烟不知是毒品 男子上诉得直逃死刑

(新加坡21日讯)37岁男子与2同伙一起“带货”,他坚称以为自己带的是漏税香烟而非毒品,但高庭法官认为,男子能赚取高额酬劳,不可能只是走私香烟那么简单。男子向最高法院上诉得直,成功脱罪和逃过死刑。

被告帕加斯面对一项控状,指他在2017年2月8日,与同谋淡米丝莫(35岁)贩运19.42克的二醋吗啡(海洛因的违禁成分)给伊姆兰(52岁);三人在高庭受审后被判罪成和死刑。

三名被告都提出上诉,最高法院上诉庭日前发表书面裁决,判帕加斯上诉得直,逃过死刑。

根据判词,案发当天,三名被告在裕廊西街第518座组屋的四楼走廊碰面。当时,帕加斯拿出一个装有海洛因的白色塑料袋,交给伊姆兰,然后随同淡米丝莫离开。肃毒局人员随后赶抵现场,将三人逮捕。

审讯期间,帕加斯辩称,他并不知道袋子里所装的是毒品,他以为自己是在走私漏税香烟。但高庭法官不相信他的说辞,法官认为,帕加斯在这项走私活动中赚取高达500令吉的酬劳,如果只是漏税香烟,不可能有这么多的酬劳。而且,香烟与毒品的重量不同,当交出袋子时,帕加斯理应有察觉到。

但三司不同意高庭法官的裁决,三司指出,走私漏税香烟也是犯罪活动,能获得高酬劳并不奇怪,而且根据被告的说辞与证据,香烟与毒品的重量只差380克,若帕加斯没能察觉,也是合理的。

三司考虑后,最终决定裁定帕加斯运毒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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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击实兆远夜店 警逮69涉毒男女

(曼绒8日讯)警方昨天凌晨3时许针对实兆远一家夜店及附近地带展开突击行动,并且逮捕69名涉毒的男女。

曼绒警区主任哈斯布拉助理总监指出,隶属武吉阿曼警察总部肃毒组的执法部队在7日清晨3时左右,拉队突击圣淘沙第二花园的一家夜店,一举逮捕69人,其中包括外籍人士。所有落网者将被延长扣留3天至7天助查。

“警方对在场人士进行尿液检测后发现,有38名男性和16名女性的毒品检测呈阳性,证实曾经吸毒,警方当场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逮捕他们。”

此外,警方也从其中13名本地男子和2名越南籍男子身上查获大麻、5仔、克他命和摇头丸等毒品,因此案件也将依据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A(1)条文、第12(2)条文和第6条文展开调查。

另一方面,执法部队也根据落网嫌犯所提供的消息,突击夜店附近的另一处场所,并且在31个塑料袋内查获545克摇头丸粉,以及5颗5仔毒品,约重1.3克。

哈斯布拉指出,这一连两场的突击行动一共缴获约9万1125令吉的毒品,以及一辆大约价值4万令吉的本田思域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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