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总检察署:基于前总检长判断 方撤销慕沙阿曼控状

(吉隆坡9日讯)总检察署解释,前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的宣誓书,是撤回沙巴前首席部长丹斯里慕沙阿曼所有控状决定的理由之一。

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哈伦发文告说,该署在6月5日接到慕沙阿曼向法庭提交的宣誓书,而此宣誓书获得阿都干尼的确认,即后者在2002年至2015年任职期间,支持慕沙提出撤销所有控状的申请。

“前总检察长是在2012年作出不对慕沙阿曼采取进一步行动的决定,因为调查显示,所涉及的款项是政治献金。”

他说,阿都干尼指上述决定是由前检控组主任拿督敦阿都马吉、反贪污委员会前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布卡欣及前调查主任拿督斯里慕斯达法阿里共同做出的。

“从法律角度研究并仔细阅读调查文件后,前总检察长按本身的判断,决定不提出起诉。

“在考虑到前总检察长的宣誓书及最新的发展,总检察署有责任审查所有与此案相关的证据。”

他指出,在研究所有证据,以及与检控和调查小组讨论后,他决定撤回对慕沙阿曼的所有指控。这是因为书面证据对于此类案件的定罪至关重要。

“我是按联邦宪法第145(3)条文行使权力,作出(撤回控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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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检察署:免妨碍司法审讯 勿评论纳吉居家服刑案

(吉隆坡9日讯)总检察署促请涉及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居家服刑准令申请的各造,勿发表妨碍司法审讯的声明。

总检察署今日发文告说,上诉庭已择定2025年1月6日审理纳吉的上诉。

“鉴于此,基于法庭尚未对上诉和上诉申请通知书作出裁决,请各方尊重法庭诉讼程序,不要发表任何妨碍司法审讯的言论。”

今年4月1日,纳吉为寻求高庭谕令政府证实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是否曾下达谕准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谕令,而向高庭申请司法检讨准令。

吉隆坡高庭于7月3日驳回纳吉的司法检讨申请,理由是支持他主张的证据,包括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及副主席拿督斯里旺罗斯迪的宣誓书,均属“听闻证据”。

目前在加影监狱服刑的纳吉,随后上诉至上诉庭,并要求证实是否存在附加谕令,让他在家服完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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