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条件:承认1MDB丑闻 林吉祥愿与纳吉合作

(新山15日讯)民主行动党依斯干达公主城国会议员林吉祥表示,为了拯救马来西亚,他确实愿意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合作;不过,如果纳吉不愿意承认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丑闻,他要如何与对方合作?

他是针对 Coverage今日刊登的一篇报道——《行动党林吉祥:"为了拯救马来西亚,我准备与纳吉合作,以恢复民主并实施关键改革"》,发文告这么表示。

“对于有人问,这篇报道是否出自我本人,我的回答是:这是一个合理的声明,即以原则和国家目标为优先。是的,为了拯救马来西亚,我愿意与纳吉合作,但是如果他不愿意承认一马公司丑闻时,我如何与他合作呢?”

林吉祥也表示,其实这是来自《马来邮报》于2016年3月12日的不证自明的报道。

他说,Coverage的这篇报道在社交媒体上疯传,目的是给人留下印象,以为他同意民主行动党与纳吉和巫统一起组建新的联邦政府来取代丹斯里慕尤丁政府。

他指出,这是社交媒体的“网红”和他们的网络兵团一起传播假新闻和假象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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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吉祥父子郭素沁“表亲论”案胜诉 茜蒂玛丝杜拉需赔75万

(吉隆坡4日讯)民主行动党元老丹斯里林吉祥、主席林冠英和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起诉伊斯兰党甲抛峇底国会议员茜蒂玛丝杜拉的“表亲论”诽谤案胜诉,因此答辩人需赔偿3人共75万令吉的赔偿金。

高庭承审法官拿督郭树顺作出判决后,谕令答辩人分别赔偿林吉祥30万令吉、林冠英25万令吉和郭素沁20万令吉。

法官还规定,如果答辩人未能在期限内支付赔偿金,则每年需额外支付5%利息。此外,答辩人也受促,分别向3名行动党领袖支付2万5000令吉的律师费。

法官裁定,茜蒂玛丝杜拉于2023年在登嘉楼甘马挽发表及在社交媒体上传播的有关言论属于诽谤,且缺乏证据支持,因此其行为是出于恶意,且不接受她以“公正评论”作为辩护理由。

茜蒂玛丝杜拉于去年11月4日在登嘉楼甘马挽一场演说中,指控林吉祥、新加坡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和前马共总书记陈平三人是有血缘关系的表兄弟,而林冠英妻子周玉清则与郭素沁是亲戚关系。

去年11月27日,林吉祥、林冠英和郭素沁入禀法庭,起诉西蒂玛斯杜拉诽谤。

此外,茜蒂玛丝杜拉也面对警方的刑事调查,警方援引刑事法典505(b)条文与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她。

刑事法典505(b)条文阐明,任何人发表、刊登或传播意图引起公众恐慌的声明、谣言或报道,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至于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条文则禁止任何人引起公众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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