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直区宗教司:不阻投选非回教徒
“首相必须是回教徒”

(吉隆坡12日讯)联邦直辖区宗教司拿督祖基菲里说,回教允许联邦直辖区回教徒在来届大选投票支持非回教徒候选人;惟国家最高职位如首相、国防部长及回教事务部门等,则必须由回教徒掌权。

他日前在其官方网站上撰文说,根据回教最初条规,在大选投票支持和委任非回教徒担任领袖是被允许的,不过,当回教的尊严受到威胁,或是相关领袖没有诚信或无能执行任务,回教才会阻止回教徒投票给非回教徒。



在回教用语中,“允许”代表着不会获得奖励,但也不属于犯罪行为。

祖基菲里表示,除了国家最高职位必须确保由回教徒担任,回教徒在投票给其余领袖前,都必须考量相关因素才作决定。

他表示,可兰经文被诠释为禁止选举非回教徒为代议士,但若详阅,其实是针对那些敌视回教和回教徒的异教徒而已。

“对回教没敌意,遵守联邦宪法,以及认同回教为官方宗教的非回教徒,相关禁令则不适用。”

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去年曾在伊党喉舌“哈拉卡” 网站撰文,指内阁成员必须是由国内最大群体马来人组成。



他说,回教规定国家最高领导人和内阁成员必须信奉回教;非回教徒的角色仅限于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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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回教徒结婚告吹 准司法审核改回基督徒

(布城13日讯)砂拉越一名女子因与回教徒男子结婚未果,寻求脱离回教并重回基督教。

上诉庭今日裁定支持她的上诉申请,准许展开司法审核,以挑战相关回教法令及恢复其基督教信仰身分。

以拿督苏邦莲法官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包括拿督林宗方和拿督阿末菲鲁兹一致同意,之前高庭在拒绝申请时设定了过高门槛。

三司裁定申请人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具有合理依据,并批准她继续推进案件至吉隆坡高庭听审。

申请人的代表律师依克巴哈利指出,上诉庭明确认为司法审核程序并非轻率提出,她有权质疑联邦直辖区回教法庭是否具备审理脱教案件的权力。

26岁的申请人在诉状中陈述,她于2017年8月18日皈依回教,初衷是为了与一名回教徒男子结婚。然而两人的关系以分手告终,没有结婚。

她随后决定寻求脱教,并于去年4月26日入禀法庭,将政府、联邦直辖区皈依注册官及联邦直辖区回教理事会列为答辩人。她请求法庭删除其名字在联邦直辖区皈依登记上的记录,并恢复基督教信仰身分。

去年9月21日,吉隆坡高庭以回教法庭拥有相关司法权为由,拒绝发出司法审核准令。然而,上诉庭今日推翻了这一裁决,裁定申请人有权在民事法庭质疑相关回教法的合法性。

无阐明回教庭审脱教

申请人辩称,根据1993年回教行政法(联邦直辖区)并未明确赋予回教法庭审理脱教案件的权限,同时该法令的部分条款与联邦宪法第11(1)条文所保障的宗教自由相抵触。

她还挑战了法令第85(1)条款的合宪性,该条款规定任何念诵清真言的人即被视为自动成为回教徒。她指出,该条款未对宗教信仰的内涵及要求提供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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