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勿因蚊子烧掉蚊帐”
直区宗教司促各造勿揣测

(吉隆坡24日讯)联邦直辖区宗教司拿督祖基菲里促请各造勿对一名宗教学校校长涉及非礼和鸡奸9名男学生的事件,发表揣测性言论,包括勿“为了一只蚊子烧掉整张蚊帐”。

他今日发文告说,揣测性言论只会导致事件被渲染,因此各方应静待法庭裁决。



他强调,宗教学校理应受到尊重,因此不该将个人行为与有关学校挂钩。

“联邦直辖区宗教司办公室一贯反对儿童遭到任何形式的操纵、虐待、不公正和压迫。”

祖基菲里认为,目前应是考量如何提升国内宗教学校管理效率的时刻,包括继续提升全国性宗教学校组织的角色。

媒体日前报道,一名来自吉隆坡甲洞某宗教学校的校长,被控非礼和鸡奸9名介于11至16岁的男学生。 

据了解,9名男学生遭宗教学校校长非礼和鸡奸数个月,忍无可忍下向教师求助,师生联手报案揭发校长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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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非礼小六学生 华小副校长不认罪

(怡保12日讯)一名华小课外活动副校长涉嫌在课室内拥吻女学生,今天被控2项罪状皆不认罪,获准以7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附加条件不准骚扰有关学生,以及需要每月初前往警局报到。

37岁被告郑曹德(译音)今早被带往怡保第四地庭面控,案件定于明年1月17日过堂。

依据首项控状,被告于今年9月11日早上6时40分在位于怡保一所华小的一间课室内,对一名12岁学生进行性骚扰行为,即从学生身后拥抱和亲吻学生的嘴唇,因此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被判刑,也在相同法令第16条文同读。

在该法令第14(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刑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可被判鞭刑;在第16条文下,可附加刑罚监禁不超过5年,以及被判鞭刑不超过两鞭。

依据第二项控状,被告于9月26日于上述相同时间,在该校的不同课室内,对相同的学生作出同样行为,抵触相同法令和条文。

此案副检察司古拉杜艾妮要求法庭将保释金定于不少过5万令吉,并制定附加条件不允被告接触有关学生。

月薪7000开销约6000令吉

被告的代表律师迪班古玛表示,被告单身,在北近打县教育局任职,月薪7000令吉,惟需要承担和照顾61岁母亲和3名弟妹包括一名精神障碍者的生活费,每月开销6000令吉左右。

他也说,被告本身患有糖尿病和血压高,而被告在警方调查此案期间给予充分配合,并会确保遵守法庭规定的附加条件和出庭受审,因此请求法庭将保释金降至5000令吉。

另外,对于法官菁莎美拉提问被告是否还在控状提及的案发学校内工作,迪班古玛表示,被告目前不在该所华小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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