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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视频】“1MDB课题致除名”
陈胜尧落马不退党

对于被行动党除名,陈胜尧:这是家常便饭。

(八打灵再也10 日讯)被民主行动党除名,无缘在第14 届大选上阵的原任甲洞国会议员陈胜尧医生相信,一个马来西亚有限公司(1MDB)课题,是导致他无法上阵的原因之一。

询及会否选择退党,他形容:“政治是千变万化的……我们搞政治的人,不是裁缝师,不是喜欢就缝一件,我们不能做裁缝师。”



陈胜尧也以“十年河东,十年河西;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来形容本身对行动党的看法,并说明他目前没有退党的意愿。

现年75岁的陈胜尧是行动党在甲洞国会选区的常青树,截至第13届大选,他已连续8 届中选甲洞国会议员。

没有证据不能判罪

陈胜尧早前为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的副主席,他在调查1MDB事件上曾强调,综合证人的供词以及掌握的资料,没有任何证据显示1MDB曾把26亿令吉汇入纳吉的户头。再者,也没有证据显示纳吉牵涉1MDB 事件。

他解释,大马是一个法治国家,任何人被定罪前都是无辜的,更何况凡事都要讲证据,任何指责在没有证据佐证下,都不应判一个人有罪。



“我始终觉得,这个国家是标榜法治,法官若没判处一个人有罪,他还是没有罪;不管情绪怎样,不管相信与否,都必须要拿出证据。”

他感到遗憾的是,他这在1MDB的立场近几个月被人“猖狂”地利用,不少人在社交媒体指责他是“最蠢的人”、“叛国者”、“已被首相收买”,甚至还指他“收受巨款”。就此,他不否认是有“有心人”企图利用他在1MDB课题的立场,大作文章。

询及本届大选不被派上阵的原因是年龄问题抑或是他在1MDB课题上的立场造成时,他说:“这事情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服务中心如常服务

对于此番谈话遭人指责,他解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很巧妙的,各人有不同的意见及看法,而意见不同是很正常的事。“1MDB 事件涉及公帑的课题,需要透明及负责任地处理及交代。”

提到是否以平常心看待被除名,他说:“我没事,这是家常便饭。我会继续做我的事……我还是会如常生活,选区服务中心也会继续提供服务。”

他也提到,这也不会影响他继续练习长达20 年的书法(草书)。

与林吉祥关系“顺其自然”

陈胜尧强调,他不会刻意与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会面,双方的关系发展,也将会是“顺其自然”。

他说,若对方有事需要与他商量,他乐见其成。无论如何,双方会否见面,同样是“顺其自然”。

至于双方的关系是否渐行渐远,甚至无法沟通时,陈胜尧并没给予正面回答。

询及会否恢复彼此的关系,或者相信“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理念,他说:“可以的,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船到桥头自然直。”

若选民有需要,陈胜尧的“战车” 将会继续出发,为他们服务。

候选人适不适合

票箱一开就知道

陈胜尧认为,谁是最适当的人选,是投票箱打开后可知晓!

他是受询及甲洞改由泗岩沫原任国会议员林立迎取代上阵较适合,还是新人较适合时,这么回应。

他强调,不论哪一个选区,有关候选人是否适合在该区上阵,只有一个方法可以确定,那就是等票箱打开点算成绩之后。

“票箱开出来就知道了,其他的是你自己说而已,(是否是适当的候选人)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谁适当)。票箱一开,是否适合就懂了。”

陈胜尧说,政治是很复杂的事情,因此培养新人接班也同样不是一项“说了算”的事。

“你以为你要培养人家,人家就让你给培养?羽毛都还没有长出来就给斩掉了……假如没有羽毛,很可能把人给弄死……政治是很现实的,不是说你不想要(培养新人)。”

城乡选民不一样勿低估马来人支持力量

陈胜尧认为,民主行动党弃用使用了近52 年的“火箭”标志,而改用公正党的“蓝眼”标志竞选,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令人质疑此举是否能引起选民同感,觉得这是“变天”的节奏。

他说,行动党把用了将近52年的“火箭”标志收入储藏室,然后用“蓝眼”竞选,是一项很大的问题。

“这是否能感动选民,觉得这是要变天的节奏?”

询及他是否有被此行动感动,陈胜尧沉默良久后说:“这好像没有什么新鲜。”

提到此举会否引起华裔选民的反感,他说,以他个人观点,该党52 年来的努力,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抹杀的。

针对希盟能否有机会“变天”,他说,希盟名誉主席兼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能否打入马来社会是一个因素;毕竟,大家都不可低估马来人的支持力量。

他透露,城市地区与乡镇地区的选民,需求毕竟都不一样,再者,全世界的城市选民都一样,都有反政府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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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报道:江枚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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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林吉祥父子郭素沁“表亲论”案胜诉 茜蒂玛丝杜拉需赔75万

(吉隆坡4日讯)民主行动党元老丹斯里林吉祥、主席林冠英和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起诉伊斯兰党甲抛峇底国会议员茜蒂玛丝杜拉的“表亲论”诽谤案胜诉,因此答辩人需赔偿3人共75万令吉的赔偿金。

高庭承审法官拿督郭树顺作出判决后,谕令答辩人分别赔偿林吉祥30万令吉、林冠英25万令吉和郭素沁20万令吉。

法官还规定,如果答辩人未能在期限内支付赔偿金,则每年需额外支付5%利息。此外,答辩人也受促,分别向3名行动党领袖支付2万5000令吉的律师费。

法官裁定,茜蒂玛丝杜拉于2023年在登嘉楼甘马挽发表及在社交媒体上传播的有关言论属于诽谤,且缺乏证据支持,因此其行为是出于恶意,且不接受她以“公正评论”作为辩护理由。

茜蒂玛丝杜拉于去年11月4日在登嘉楼甘马挽一场演说中,指控林吉祥、新加坡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和前马共总书记陈平三人是有血缘关系的表兄弟,而林冠英妻子周玉清则与郭素沁是亲戚关系。

去年11月27日,林吉祥、林冠英和郭素沁入禀法庭,起诉西蒂玛斯杜拉诽谤。

此外,茜蒂玛丝杜拉也面对警方的刑事调查,警方援引刑事法典505(b)条文与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她。

刑事法典505(b)条文阐明,任何人发表、刊登或传播意图引起公众恐慌的声明、谣言或报道,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至于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条文则禁止任何人引起公众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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