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疑涉泰米尔之虎被捕】兰加巴促总检署
速提控涉案者并允保释

(吉隆坡27日讯)民主行动党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兰加巴敦促总检察署立即援引刑事程序法典提控涉嫌与“淡米尔之虎”恐怖组织有关联的人士,并让他们获得保释候审,或是立即释放有关人士。

兰加巴也是民主行动党法律局主任。他今日发文告指出,尽管根据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嫌犯可以被扣押28天,惟在警方已把涉案人士的调查报告提呈给总检察署的情况下,警方应无需再扣留有关人士。 



“总检察署务必明白,一旦有关人士的扣留最终被认定不合法,则剥夺有关人士自由,就是对他们人权的严重侵犯。”

文告指出,根据武吉阿曼政治部反恐组首席助理主任拿督阿育汉的谈话,有关人士最终是否被提控,其决定权在于总检察署。

“有鉴于此,(警方)无需再援引SOSMA扣留他们,反之,根据应有程序,如果总检察署认为具有证据,则应采取进一步的提控行动。”

文告指出,毫无疑问,有关人士可在刑事法典与SOSMA同读的情况下被提控,进而无法获得保释候审,惟他促请总检察署援引刑事程序法典提控有关人士。

“拒绝他们获得保释并无用处,因为他们目前只是被怀疑抵触某项罪行。”



文告强调,如果当局深信本身掌握了足以提控有关人士的证据,则根本无需援引他认为理应被废除的SOSMA之下的严厉条文,反之只需援引刑事程序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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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检察署:免妨碍司法审讯 勿评论纳吉居家服刑案

(吉隆坡9日讯)总检察署促请涉及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居家服刑准令申请的各造,勿发表妨碍司法审讯的声明。

总检察署今日发文告说,上诉庭已择定2025年1月6日审理纳吉的上诉。

“鉴于此,基于法庭尚未对上诉和上诉申请通知书作出裁决,请各方尊重法庭诉讼程序,不要发表任何妨碍司法审讯的言论。”

今年4月1日,纳吉为寻求高庭谕令政府证实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是否曾下达谕准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谕令,而向高庭申请司法检讨准令。

吉隆坡高庭于7月3日驳回纳吉的司法检讨申请,理由是支持他主张的证据,包括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及副主席拿督斯里旺罗斯迪的宣誓书,均属“听闻证据”。

目前在加影监狱服刑的纳吉,随后上诉至上诉庭,并要求证实是否存在附加谕令,让他在家服完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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