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管控令第13天】面簿二度致歉后
李正皓将在节目再道歉

李正皓在台湾东森新闻“关键时刻”节目,针对日前对马来西亚冠病疫情概况描述失真引起的争议道歉与更正。
李正皓在台湾东森新闻“关键时刻”节目,针对日前对马来西亚冠病疫情概况描述失真引起的争议道歉与更正。

(八打灵再也30日讯)台湾亲民党籍新北中和(第八选区)立法委员候选人李正皓声称,他将在台湾东森新闻“关键时刻”节目,针对日前对马来西亚冠病疫情概况描述失真引起的争议道歉与更正,也会平衡报道,让所有的观众获得正确的资讯。

”这件事站在我的立场,除了在面簿致意之外,也该在同样的时段、同样的节目做出同等份量的致歉与更正,因为如果是在节目上传递的错误资讯,本该就在节目上解决。“



他今日在面簿贴文说,作为一个媒体评论员,如果传递的资讯有误,道歉、更正、平衡报道,他责无旁贷。

”希望大马的朋友能感受到我的诚意,未来也欢迎大马的朋友能多在我的面簿留言或私讯大马的第一手防疫资讯,让我的评论或发言能尽可能的贴近大马第一线。“

李正皓是于本月24日播出的台湾东森新闻“关键时刻”节目,错误评述我国冠病疫情局势引起我国人民不满,并纷纷在其面簿留下“怒脸”及留言要对方道歉。

尽管他两度道歉,但网民认为他的道歉不诚恳,尤其是首轮所使用的字眼是抱歉,并非道歉,因此即使他再道歉,仍平息不了网民的怒火。

针对大马人民及网民的反应,他在文帖中表示知道许多人心里还是有情绪。



截至下午4时26分,李正晧的这个贴文获得4797人以表情回应,其中1093人仍然仍然给了怒脸;而在5164条评论中,有者认为他应该向第一线人员致歉,也有人认为他有了诚意,所以接受他的道歉 。

馬來西亞的朋友你們好。

我知道許多人心裡還是有情緒,這件事站在我的立場,除了在臉書上致意之外,也該在同樣的時段、同樣的節目做出同等份量的致歉與更正,因為如果是在節目上傳遞的錯誤資訊,本該就在節目上解決。

也因此,今天是星期一,也是節目<…

李正皓发布于 2020年3月29日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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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期没戴口罩被控 2人判无罪释放

(实兆远23日讯)两名于行动管控令期间没戴口罩而被控的居民陈明佑(22岁)和何义财(40岁),昨日获曼绒推事庭宣判无罪释放。

他们由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与阿斯达卡州议员黄天荣作为代表律师。

陈明佑被控告于2021年7月6日,在爱大华圣淘沙花园没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当时,他正走出其居住的店屋,在门口遭警察开出罚单。除了陈明佑,其母亲和姐姐也在不同日期接获相同的罚单。

何义财则表示从未收过警察或任何官员开出罚单,却接获来自法庭的通知,到法庭面对于2021年7月12日早上10时30分在爱大华司南马花园没有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的控状。

这两个案件若罪成,被告将被判处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三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倪可汉接获投诉后,决定与黄天荣代表两人上庭抗辩。在5月18日的过堂时,倪可汉以三个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第一、 控状存在缺陷。卫生总监指令指只有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拥挤的地方或其他情况下个人不戴口罩,才构成犯罪或不遵循指令。 然而,这两项指控并未说明两名被告不戴口罩的事实或细节。不戴口罩并不构成犯罪或违反卫生总监指令,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不戴口罩才构成违反指令。

第二、 卫生总监指令非法律,所以“不知悉法律非借口“的法律原则并不适用。行管令期间,卫生总监三不五时发出不同的指令,因此若民众被发现没遵循指令,执法单位理应先劝阻或警告而非直接开罚单。若该人不遵行行警告,则才应该被开以罚单或被控告阻碍公务员执行职务。

第三、 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法令(第342号法令)下,只有卫生局官员有权开罚单,警察没权力。

基于上述三项法律论点,当天主控官向法庭申请展延案件,以向州卫生局获取新指示。

在昨日,主控官向黄天荣表示已获州卫生局发出的信函,列出存有技术性问题的342法令相关案件,皆可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案件,因此主控官向推事庭申请将这两个控状撤回,并宣判两名被告释放不等于无罪。

惟黄天荣以同样信函为由,向推事申请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主控官最终也表示不反对,因此推事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

黄天荣对推事庭和州卫生局的决定表示欢迎,并重申与倪可汉持有的立场——即所有人在行管令期间都必须遵守卫生部规定的所有SOP,但我国是法治国家,各方都须遵守并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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