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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令第15天】吴健南吁总检长代表中央
就管控令表明民事法立场

(吉隆坡1 日讯)马华公民社会运动局主任吴健南呼吁总检察长依德鲁斯,针对行动管控令是否涉及不可抗力导致民事合约受挫,尽速代表联邦政府为管控令表明统一的民事法法律定位与立场。

他说,总检察长尤其应确认是否产生不可抗力(Force Majuere)或合约受挫(Frustration of Contract)效果,以免引起各界的混淆和无所适从。



他举例,一方面首相办公室日前吁所有商业产业单位业主,考虑给予在这段管控令期间无法营业的租户租金折扣、豁免或延迟摊还;另一方面却又于更早前通过人力资源部宣称,所有雇主不能在这期间向员工扣薪及要求请年假或无薪假。

他认为,当局这种对民间自由合约所采取的矛盾立场和模棱两可态度,包括在上述商业租凭合约似乎认为有合约受挫状况,在劳资领域却又认为该合约可如常进行不受影响,又或对有关自由合约的干预与否,都将会对国内的经济链带来影响深远的骨牌效应,最终加重各业乃至人民的经济负担。

刑事和民事领域差别重大

“该局强调,刑事和民事领域定位存有重大差别。而政府至今只是在刑事领域,通过援引传染病防范与控制法令下达相关管控令,并向违令者进行提控包括施以最高不超过2年监禁和罚款等刑罚。至于在民事领域,即管控令对一般民间尤其私人和商业性质合约的影响,当局至今只字未提。

吴健南认为总检察长可考虑建议卫长在传染病防范与控制法令下颁布另一明确指令,确认管控令是否产生任何不可抗力或合约受挫效果,并统一延用在各领域民事合约。



“反之,倘若联邦政府不愿在这方面表明立场,最终可能导致有些涉及相关合约纠纷的单位把有关法律问题带到司法单位解决,并由法官做出本身具有民事法律约束力的诠释。”

他透露,其实大马合约法第57条文已有类似的合约被挫败(Frustration of Contract)条款。以阐明倘若某项合约要求任何一方进行一项稍后已没有可能进行,或被视为不合法的举措,则将导致该项合约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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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健南:保费年年喊涨 法律追究国行及2保险公司

报道:江枚霞

(八打灵再也28日讯)马来西亚保险消费者权益运动法律顾问吴健南透露,该运动已针对医药卡保费年年喊涨,准备向国家银行及两家保险公司发律师信。

他指保险公司以保单架构需要检讨等,调高投保人的保费,而国行却没有对此好好的监管以致出现类似情况,因此该运动已草拟律师信,初步预计在下个月发给相关各造。

他说,在冠病疫情前,不少人投诉保费在没有预警下暴涨的投诉,而该运动接到投诉后,也在2021年向国行提交备忘录,随后也进行Zoom对话。

他告诉《南洋商报》:“然而,国行表明会‘关注’后,就没有下文了。”

他也提到与保险公司对话,对方每次都是给予同样的理由,称不是医疗费通货膨胀,就是索赔率提高了。

“我觉得为什么当局没有管制,也没有去处理这些投保人的投诉,好像越投诉(保费)就越涨价?”

他在上周与约10名乐龄投保人会面后,基于公众利益,决定义务代表其中一人起诉国行及保险公司。

“我选了一个最极端的个案,也锁定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人也乐意配合。他是投保1、2年后,突然说保费要调涨超过100%。”

“保单经精算师做估算”

吴健南解释,每个保险公司都聘有专业的精算师为保单做估算,包括评估保险公司的费用等,再来制定一套合理的保单配套,比如投保者享有的利益等。

“如果是1年后说保费不够,那么是精算师的不及格。”

吴健南也提到每家保险公司的保单都有一项条款,即保险公司可以单方面及无上限的调涨保费,此条款也获得国行批准。

他指出,这造成投保人在签保后,保险公司随时可发出保费调涨的通知函,并且完全推翻了保单内原本列明投保人在某个年龄层,所需调涨的保费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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