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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疑借银行户头转资恐怖组织
居林中年汉被控

(居林18日讯)涉嫌允许3500令吉的款项汇入本身的银行户头后,转去资助恐怖组织,1名54岁男子今日被控上居林法庭。

身穿红色上衣及牛仔裤的被告阿祖丁(54岁)于今日上午10时许被带上法庭,全程使用外套罩住头部。



据知,被告在居林法庭完成控告及过堂程序后,将转交至吉隆坡高庭进行审讯。

根据一项控状,54岁被告被指于2016年1月27日上午7时26分左右,在居林耶地园允许一笔为数3500令吉的款项汇入其银行户头,而这笔款项或部分款项相信是用来间接资助一名恐怖分子莫哈未万迪,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130O(1)(b)条文。

根据刑事法典第130O(1)(b)(b)条文,一旦罪成,将判监禁不少过7年及不超过30年。

被告阿祖丁被带上法庭,全程使用外套罩住头部。
被告阿祖丁被带上法庭,全程使用外套罩住头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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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与恐怖组织有关资讯 前囚犯面控4罪

(哥打峇鲁24日讯)一名前囚犯因拥有与达伊沙(DAESH)恐怖组织有关的资讯,今日在哥打峇鲁地庭面对4项控状,不过案件获准移至吉隆坡高庭审理。

此案今天在哥打峇鲁地庭过堂,法官祖基菲阿巴拉在副检察司沙菲克提出申请后,作出将案件移至吉隆坡高庭审理的决定。

被告聂莫哈末沙拉胡丁(40岁),没有委任代表律师,他对此决定也没有提出反对。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6月10日早上9时15分,在哥打真巴区,其手机内藏有与达伊沙恐怖组织有关的资讯。被告的第一部手机内藏有1020张与达伊沙恐怖组织有关的照片、26个视频以及321篇PDF格式的相关文章;第二部手机则藏有378张照片、36个视频以及244篇PDF格式的相关文章。

被告在刑事法典第130JB(1)条文下,于7月21日被控上法庭,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7年的监禁及罚款,并没收任何相关的资料。

武吉阿曼警察总部于6月10日晚上10时15分发现,被告通过“Ahmad Saif Al-Islam Il”名义的脸书帐号,向哈里发国(IS)圣战组织提供支持。

由于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B(1)(a)条文,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40年监禁或罚款。

最后一项控状,被告也承认自己是哈里发国(IS)圣战组织的成员,并向组织领导人宣誓效忠,以支持位于哥打真巴的组织。被告因而牴触刑事法典第130J(1)(a)条文(支持恐怖组织),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40年监禁或罚款。 

被告聂莫哈末沙拉胡丁曾于2018年因拥有与达伊沙(DAESH)恐怖组织有关的资讯,在刑事法典第130JB(1)条文下,被判入狱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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