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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案件审讯】1MDB以为刘特佐公司属PSI
汇7亿美元没通知国行

纳吉抵达法庭时满脸笑容。

(吉隆坡5日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前总执行长拿督沙鲁阿兹拉说,根据该公司代表在2010年8月6日与国家银行代表会面的会议摘录显示,国行当时并没接获通知有关1MDB将7亿美元转入大马富商刘特佐持有的Good Star有限公司。

沙鲁说,当时他没有出席上述会议,时任总财务长拉迪和财务董事Kelvin Low代表1MDB出席会议 。



“当时1MDB没有通知国行上述7亿美元转入Good Star公司一事,而是按照PetroSaudi国际公司(PSI)所告知般,1MDB当时仍以为Good Star有限公司是属PSI拥有。”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25项涉及1MDB控状案今日迈入第31日审讯,控方第9名证人沙鲁继续接受辩方首席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依的盘问。

沙鲁于9月25日供证时说,在1MDB和PSI的联营计划下,1MDB需注资10亿美元,而PSI则会注入15亿美元的资产,以让1MDB可在此联营计划占40%股权。

根据证人早前供词,1MDB将上述3亿美元汇入属1MDB PetroSaudi联营公司的银行户头,另7亿美元最终则是流入属Good Star有限公司的银行户头。

此外,沙鲁证实,1MDB曾在2010年9月,向大马投资银行及渣打银行借取总值25亿令吉的贷款,以让该公司向PSI提供5亿美元贷款。



沙菲依询问证人,指1MDB是否获授权成为“放债者”,获沙鲁回应指:“我们获授权投资。”

当沙菲依追问证人,1MDB是否获授权成为“放债者”时,沙鲁回应指:“是”,惟他坦言1MDB并没有获国行发出的放贷执照。

沙鲁否认图陷害纳吉

沙菲依在审讯中,以一句马来谚语“试图拉直湿线”(cuba menegakkan benang yang basah)主张,指沙鲁阿兹拉显然是涉及将时任首相纳吉置于不利位置的阴谋中,惟遭沙鲁否决此主张。

当时,沙菲依向证人出示一份志期为2010年7月21日,沙鲁和身为1MDB顾问局主席纳吉开会的会议记录,获沙鲁证实有关会议记录是由1MDB总投资长聂法依扎在事前就已准备好。

沙菲依就此质问沙鲁,为何聂法依扎在上述会议召开前就准备好该会议记录,仿佛事前就已知道纳吉即将要在会议上说什么,显示聂法依扎似乎具备“特异功能”。

沙鲁回应指出,他无法猜测为何会出现上述情况,或许是因在会议召开前就已有相关讨论。

沙菲依接着询问沙鲁,谁有出席上述会议召开前进行的事前讨论,获证人回应指:“我不知道”。

沙菲依反驳指沙鲁称在上述会议召开前或已有相关讨论纯属猜测。沙鲁回应:“正如你(沙菲依)猜测聂法依扎具备‘特异功能’一样(猜测)。” 

沙菲依最后反驳指他并非猜测,反之是根据文件记录作出上述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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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由刘特佐负责 纳吉称获沙地国王支持

(吉隆坡1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洗钱和滥权案的自辩阶段供称,他与逃亡商人刘特佐的谈话中,刘特佐曾告知他,来自沙地阿拉伯国王阿都拉的捐款。

他表示,这段对话发生在2010年中,即他获颁阿都拉兹功绩勋章后的几个月。

他说,颁发仪式结束后,国王阿都拉在私下接见马来西亚代表团时,“向我保证他将支持我领导一个温和的回教国家。

“当时我明白这笔捐款是为了政治目的和企业社会责任活动。”

纳吉在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自辩阶段说,大马代表团成员包括时任驻沙地阿拉伯大使赛奥马、前宗教部长贾米尔和时任外交部长阿尼法阿曼。

他还透露,捐款事宜由刘特佐负责,并且他在大马银行开设了账户,以便接收这笔资金。

刘特佐与国王关系密切

“我并不怀疑刘特佐(关于捐款)的陈述,因为他与国王阿都拉关系密切。”

纳吉表示,时任大马银行董事总经理谢德光(译音)曾于2011年的某个时候到他家,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谢先生做了自我介绍,并说他带来相关表格让我执行。

“在我们的交谈中,我告诉他预计会收到沙地阿拉伯的捐款,并要求他通知国行。

“我采取这一步是因为我想确保我的户头完全透明。”

从未动用  无犯罪意图

沙地6亿美元捐款全退还

纳吉声称,他从未动用过来自沙地阿拉伯的6亿2000万美元捐款,这笔巨款已被退还给注册于新加坡的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以证明其清白,但他却被控违反“反洗钱法”的5项罪名。

他强调,他决定将未使用的剩余资金退还,因为这些资金已不再需要。他解释说,大马银行需要一些时间将其账户中的马币兑换成美元,随后这笔资金便退还给了Tanore Finance Corp。

退还时贬值10%

“由于汇率波动,这笔资金在3月至8月期间贬值约10%,因此退还的金额总计为6亿2000万美元,而非最初收到的6亿8100万美元。”

纳吉今天在吉隆坡法庭接受其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提问时,在长达525页的证人陈述中作出以上回应。

这笔6亿2000万美元是纳吉于2013年3月收到的两笔总额6亿8100万美元中的一部分。

据此前报道,2013年3月21日,纳吉的大马银行账户(尾号9694)收到6亿2000万美元,另外6100万美元则于同年3月25日入账。而退还的6亿2000万美元,是他在反洗钱法第4(1)(a)条文第10条及第16至19条指控中的关键内容。

纳吉表示,这笔资金是沙特政府为支持和认可其贡献而捐赠的,并通过指定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转账。这些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和政治用途。为退还这笔资金,他曾致函大马回教银行表达退还意图。

此外,他还特别致函国家银行前行长丹斯里洁蒂博士,寻求外汇兑换及汇款至海外的批准。

“我的所有行为都充分证明了我的清白,且没有犯罪意图。如果我有犯罪意图,我绝不会以自己的名义在国内开设银行账户,更不会主动向国家银行披露资金存入我个人账户的事实。

“更重要的是,我绝不会将6亿2000万美元退还给Tanore Finance Corp,并告知国家银行这笔汇款,同时寻求他们的批准。我的这些行为无不体现出透明度和合法性,但我却因此面临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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