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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洗黑钱案审讯】证人:接获董事经理指示
将4200万汇入纳吉户头

三苏安华出庭供证。

(吉隆坡15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SRC 7项控状案”续审,控方第36名证人即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前高级会计执行员艾莎证实,该公司董事经理拿督三苏安华曾指示她从公司户头将4200万令吉,汇入2个大马回教银行户头;有关户头持有人为纳吉。

艾莎接受主控官布迪曼的引导供证时指出,三苏安华是于2014年12月26日,指示她从Ihsan Perdana公司的艾芬银行户头,将2700万及500万令吉,分别汇入尾数为“880”及“906”的大马回教银行户头。



证人指出,三苏安华随后于2015年2月9日,指示她从该公司的艾芬银行户头,将1000万令吉汇入尾数为“880”的大马回教银行户头。

履行公司社会责任

证人说,上述3项汇款的汇款申请表格内,皆注明有关转账记录是为企业社会责任计划用途;以上汇款分别于2014年12月26日和2015年2月10日完成。

艾莎在供证时认同辩方说法,即作为SRC国际子公司的Ihsan Perdana曾于2014年至2015年期间,从SRC国际和Gandingan Mentari公司(SRC另一家子公司)获取1亿2300万令吉款项 。

她认同辩方律师法汉的说法,即Ihsan Perdana从SRC获取2000万令吉;至于1亿300万令吉则是来自Gandingan Mentari。



此外,法汉也针对Ihsan Perdana曾发出有4张各价值500万令吉的支票给Mail Global Resources公司,询问艾莎是否知道此事,证人回答知情。

艾莎说,她是通过付款凭证记录付款,在付款凭证有收款户头名字、日期、总数和户头持有人的签名,除了付款凭证,还有电邮或付款指示可作为支持文件。

助巫统国阵履行社会责任Ihsan Perdana每年获4000万

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经理拿督三苏安华指出,该公司自2011年成立以来,每年共从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基金会(Y1MDB)及一马人民基金会(YR1M)获取4000万令吉资金,以作为在巫统或国阵赢得的选区进行社会企业责任工作。

三苏安华是控方第37名证人,他今日在主控官莫哈末赛夫丁副检察司引导下供证时说,1MDB基金会一年拨出2000万令吉给Ihsan Perdana,以在巫统或国阵赢得的马来选区,进行有关工作。

“一马人民基金会则一年拨出2000万令吉给Ihsan Perdana,以在巫统或国阵赢得的华裔或印裔选区,进行社会企业责任工作。”

他说,他与Ihsan Perdana公司团队所策划的社会企业责任工作,包括让村长去朝圣、维修贫困人家的房屋、协助渔民维修船只、房屋及为原住民村庄提供特别援助。

“Ihsan Perdana也会为由国阵国会议员或巫统区部主席所指定的‘特定对象’,准备每年执行计划报告。”

公司拥22职员

他说,他本身是从1998年开始活跃于政坛,并担任巫青团霹雳州和丰区团团长。

他指出,Ihsan Perdana是一家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为概念的公司,并非以营利为主。

他说,该公司每年也用500万令吉作为营运资金,并在艾芬银行,共开设3个户头。他说,该公司共有22名职员,包括董事在内。

三苏安华:沙鲁转达纳吉指示助1MDB寻空壳公司

三苏安华指出,1MDB时任总执行长拿督沙鲁阿兹拉曾在纳吉的指示下,要求他成立一家私人有限公司,以进行1MDB的社会企业责任工作,而他之后也为履行此委托,而寻找一家空壳公司。

他说,纳吉是在1MDB董事局会议上,下达有关指示。

“我没有列席上述会议,沙鲁是在会议后告知我,我不确定有关指示是否有被记录在会议记录内。”

他说,董事局之所以会提议成立私人有限公司接手企业社会责任工作,源自于董事局发现有利益冲突的情况出现,因为该公司并不适合进行社会企业责任工作。

“我不知道为何1MDB基金会没有直接履行社会企业责任工作,据我所知,基金会可直接进行有关工作,但基金会没有能力履行有关工作。

“之后我联络一家公司秘书拉昔迪,他推荐名为Gem Horizon私人有限公司的空壳公司。我之后被1MDB董事局指示,辞去我在该公司担任的职位,以成立新公司履行1MDB的社会企业责任工作。”

他指出,由于Gem Horizon的名字不适用于为1MDB进行社会企业责任工作,因此之后被改名为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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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纳吉特赦令附录是否存在 魏家祥促安华正面回应

(吉隆坡14日讯)有关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特赦令附录是否真的存在一事,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博士要求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正面回应,向民众解释清楚,而不是继续顾左右而言他。

他表示,人民已厌倦政府的花言巧语和缄默,如今只想知道一个肯定的答案。

他也批评安华以可能妨碍司法为由拒绝回答的做法,令民众无法判断,政府是否有遵守前国家元首的谕令。

魏家祥今天在社交媒体上传一段影片,向政府和安华喊话:“有就说有,没有就说没有。

“这问题在3月7日提出,已经240多天了,如今才抛出可能构成藐视法庭的问题。”

他强调,他尊重前国家元首的最终决定权,追问特赦令附录一事并非是要挑战国家元首和法庭的地位,也不是要妨碍司法,反而是那些违反和藏匿元首谕令者,才是滥用元首和法庭名义的人。

“为什么说他们滥用法庭(名义)?因为他们只要回答有或没有特赦令附录,法庭就无需审讯了。”

魏家祥也表示,若不存在特赦令,政府就应该提控和对付那些造谣者。

另外,他指出,禁止在法庭外讨论案件的规则不适用于我国,因为大马的司法体系已经废除陪审团制,法院判决完全是由专业法官作出,不会轻易受到外界舆论的影响。

魏家祥举例,纳吉的SRC贪腐案件诉讼期间也在法庭外引起热烈讨论。

2022年8月23日,纳吉因在SRC国际公司挪用资金案中被判滥权、刑事失信和洗黑钱罪名成立,遭判处12年监禁并被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今年2月,特赦局宣布将他的刑期减半,预计纳吉将于2028年8月23日获释,罚款则减至5000万令吉;如果他未能缴清罚款,则刑期将延长一年至2029年8月23日。

然而,有消息指出,前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曾经发布一份附录,谕令允许纳吉在剩余的刑期间居家服刑。

纳吉已经针对此事申请司法审查,要求政府确认并执行这项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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