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云大舜任马对东盟人权委会代表

云大舜任期是从2016年至2018年。

(布城1日讯)大马律师公会前委员云大舜,受委大马对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AICHR)代表。

外交部发表文告指出,他是取代2年任期届满的丹斯里莫哈末沙菲宜;其任期是从2016年至2018年。



该部指出,云大舜在处理受关注度高的案件诉讼上,有多达18年的丰富经验,希望他可以通过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强烈的展现大马政府在人权和基本自由欲望。

云大舜曾领导律师公会属下宪法小组、全国年轻律师委员会及人权委员会。

该委员会是于2009年根据东盟宪章的14条款成立,旨在促进和保护本地区人民的权益,提高民众公共意识和促进教育、向政府机构和东盟团体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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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大舜:一年后才算正式退约
撤回成国际笑柄

云大舜:《罗马规约》6月起对我国有一年约束力。

(吉隆坡6日讯)马来西亚宪政主义及人权中心(MCCHR)主任云大舜说,大马是全球首个最快签署《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后退约的国家,此举已成为国际笑柄。

他指我国只能在获批准一年后退约,若严格遵守规约127条款,我国一年后才算正式退约。



“菲律宾决定退约时,也是一年后才生效的事。”

云大舜曾是东盟跨政府人权委员会大会(AICHR)马来西亚代表。他接受《南洋商报》访问时说,若要严格遵守该法规第127条,《罗马规约》从今年6月开始对我国有一年的约束力。

他说,我国可在一年期限针对罗兴亚人遭迫害、马航MH17坠机事件及巴勒斯坦和也门问题,向国际刑事法院提出申诉。“在这一年内发生的罪行,我国可把它带到国际刑事法院。”

云大舜提及,数名马来统治者不满我国签署《罗马规约》,我国之后就决定退约;事实上,政府应该正视上述问题,通过各种方式,包括教育、解说和咨询来让各阶层人士更充分了解《罗马规约》。

无权管辖统治者



云大舜之前接受记者访问时指出,国际刑事法院对国家元首和马来统治者没有管辖权,因为我国有特别法庭来处理这些事件。

他强调,只要国内有本身的法律制度,国际刑事法院就不能插手。

《罗马规约》第127条指出, 缔约国得以书面通知联合国秘书长退出规约;退约在通知收到之日起一年后生效,除非通知指明另一较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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