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优步司机非礼女乘客案
4被告不认罪6千元保外

4名被告张秋明(左起)、黄春平、郭贤达及王国良皆不认罪,获准以6000令吉保外。

(槟城15日讯)“优步司机疑非礼女司机案”,涉嫌围殴司机的4名被告今日被控上庭时,都不认罪,每人获准以6000令吉保释外出,案定7月18日过堂。

4名被告分别是张秋明(37岁,技术人员)、黄春平(32岁,厨师)、郭贤达(32岁,装修员工)及王国良(27岁,合约员工)(人名皆译音),被控于本月7日,在垄尾路殴打被指非礼女乘客的优步司机。



4名被告的辩护律师以他们在事发后给予警方配合,甚至在殴打优步司机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后,主动向警方投案为由,要求推事让4被告保释外出。

主控官则建议不让4被告被保释,若要准保释,也应定下较高的保释金及附加条件。

推事最终准4 被告分别以6000令吉的保释金保外,并于每星期一到邻近警局报到。

4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147条文(骚乱中致伤)下被控,一旦罪成,将面对罚款,或最高两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被指非礼女乘客而被殴的优步司机莫哈末苏克里(30岁)昨天在首控上庭时,也否认有罪,同样获准以6000令吉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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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校长涉嫌非礼获准保释 霹雳总警长:受害者今录口供

(怡保17日讯)一华小副校长涉嫌非礼12岁女学生案件,该名副校长今日扣留期届满后,获警方批准保释外出。

霹雳州总警长拿督阿兹兹受询时指出,由于37岁男嫌犯是一名公务员,霹州警方需先将此案调查报告呈交给武吉阿曼警察总部,以等待进一步指示。

他说,会在获得武吉阿曼警察总部指示后,才会呈交调查报告给副检察司以作定夺。

另一方面,他也透露12岁受害者今日将送往儿童录口供中心(CIC),针对这起案件录取口供。

较早前,阿兹兹在记者会指出,警方援引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14(a)条文调查此案,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鞭笞。

他说,警方严厉看待及致力处理有关儿童性犯罪问题,特别是涉及学校学生的案件,于是呼吁民众不要做出任何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事件。

这起杏坛丑闻是一华小副校长,被指发送不雅照给12岁女学生,甚至还在课室拥抱和亲吻女学生。

女学生母亲于今年9月期间,在女儿手机里发现副校长传了不雅照给女儿,并“指导”女儿如何发生性行为。

据了解,该副校长是透过微信和Instagram,与女学生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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