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借钱给同居情郎后被要求搬走
女郎惊觉他竟和别人结婚生子

(档案照)

(新加坡3日讯)同居情郎借3万元(约9万令吉)后借口家里要装修叫她搬走,过后渐渐疏远还不还钱,女郎大怒报警兼发律师信,追讨3万元。

新加坡《新明日报》报道,28岁的女工陈雅双在2014年底经人介绍,认识建筑公司老板王韵川(43岁)后便和他火速成为情侣,过后同居。



称资金周转不灵借钱

陈雅双说,交往约半年后,指王韵川以公司资金周转不灵为借口,借走了自己3万元的积蓄。

几个月后王韵川以家里要装修为由,要求陈雅双从家里搬出去住。后来两人联系渐渐变少,陈雅双多次向王韵川追讨欠款,但对方都一直拖延,没有还清。

报警使前男友还钱

陈雅双告诉记者,自己曾找过律师,发律师信向王韵川追讨欠款,但对方却依然我行我素,毫不理会。她也在今年5月报警,希望能借此促使前男友还钱。



建筑公司老板王韵川受访时告诉记者,自己之前已经有每月定期还1000元给陈雅双,一共还了7个月,共7000元。但后来他觉得陈雅双出言不逊,因此才停止还钱。

陈雅双则哭诉,王韵川确实曾开过一张6200元的支票给自己,没想到去银行查看时,才发现那是一张空头支票。

警方受询时证实这起案件。

女方:遇感情骗子人财两失

陈雅双告诉记者,今年3月,她在朋友的告知下,才得知自己的“男友”过后已和别人结婚生子。

她表示,这个消息让自己更觉受伤,觉得自己遇到感情骗子,人财两失。

“对方根本就是一脚踏两船,如今我只希望能取回我的血汗钱。”

不过王韵川却表示,自己并没有一脚踏两船,他和陈雅双分手后,才遇上现在的妻子,两人情投意合,过后结婚。

男方:写道歉信才还钱

建筑公司老板指出,除非女郎写道歉信,否则不会还钱。

王韵川声称,陈雅双之前辱骂自己和自己的家人,让他感到非常生气,因此暂停还钱。

他表示,不是不愿意还钱,而是要求对方先写信道歉信,之后才会继续还钱。

王韵川说:“当时她借我钱时我们还是男女朋友关系,因此并没有立下任何字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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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乃麟借友13万反被告 怒提告:居心何在

(台北16日讯)64岁台湾艺人徐乃麟2015年时因蔡姓友人向他借款90万新台币(约13万令吉),并要求曹姓女子提供空白支票作担保,曹女则认为空白支票遭徐乃麟及他的会计师李女设计伪造填日期及金额,因此控告徐乃麟及李姓女会计师涉嫌伪造有假证券。

上周,台北地检署侦结徐乃麟及李女因罪嫌不足,因此2人获不起诉处分。徐乃麟今日(16日)上午也前往台北地检署提告蔡、曹2人诬告、伪证罪,并表示:“还要别人盖脚印,居心何在!”

徐乃麟于2015年借1000万新台币(约143万令吉)给蔡姓友人,原先蔡男保证半年要还,未料拖了2个月才还钱,最后才收到190万人民币(约122万令吉)。随后蔡男又向徐乃麟借款90万新台币,为确保对方能如期还款,徐乃麟请蔡男找人提供支票做保证,于是蔡男找姑姑曹女提供空白支票,最后顺利借钱。

借到钱后,曹女认为当时她提供的是空白支票,但徐乃麟跟李女竟在支票上填写日期与金额,随后再将借款汇到蔡男账户,因此向徐乃麟及李女提起刑事诉讼。最终北检调查后认为2人罪嫌不足,徐乃麟2人获不起诉处分。

而徐乃麟表示,自己花了6年的时间打官司,中间不仅耗时,又花了300万新台币(约43万令吉)律师费,为了自己的清白及不愿他人颠倒黑白、不论是非,因此决定按铃提告蔡男及曹女2人诬告及伪证。徐乃麟今早出现在台北地检署门口,愤怒地表示:“居心何在!”

新闻来源:东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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