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偕另两人涉洗黑钱3578万
阿都拉帝班迪加控13罪

阿都拉帝班迪被反贪会官员押到新山地庭,在反洗黑钱法令下面控。

(新山14日讯)涉嫌柔州房地产贪污及舞弊案的柔州前行政议员拿督阿都拉帝班迪日前在33项控状下被控后,今日又与另两人在反洗黑钱法令下面对21项控状,涉及金额达3578万令吉,3人皆不认罪。

51岁的阿都拉帝班迪与他的25岁长子阿末法乌占,及44岁的房产中介阿米尔,今早穿着反贪会囚服,分别乘坐轿车由反贪会官员押至新山地庭面控。



阿都拉帝班迪共面对13项控状,他被指涉嫌金额达1759万890令吉的洗黑钱活动,据知单次的支票收款金额,介于1万令吉至50万令吉不等。 

根据控状,他是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4 (1)条文和4(1)(a)条文下被控4项控状;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不超过5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通过银行接收转移赃款

被告同时也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4(1)(b)条文,被控9项控状。

控方指被告通过银行户头接收和转移赃款,犯罪时间被指是介于2013年12月至2016年12月期间,犯罪地点在新山区多家银行,包括拉庆的马来亚银行、淡杯和士姑来的联昌银行、以及柔佛再也花园的Muamalat银行等地。 



在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下,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15年监禁,或罚款不少过被告牵涉洗黑钱数额的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此外,阿米尔以及阿末法乌占,也在上述两项法令下,分别被控4项控状。

阿米尔被指于2013年11月至2016年12月之间,在柔州境内多家银行涉嫌收取存款和洗黑钱1745万5000令吉,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4(1)(a)条文。

阿末法乌占则被控于2014年7月至2016年12月之间,在新山多家银行涉嫌洗黑钱,赃款约达73万5000令吉,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4(1)(b)条文。

花50分钟宣读21控状

通译员前后为3被告逐一宣读21项控状,整个过程久达约50分钟,3人过后均表示不认罪。

法官弗玆较后允准阿都拉帝班迪以50万令吉由1人保外候审;阿米尔及阿末法乌占则分别各以40万令吉和20万令吉联同一名担保人保释。

截至下午4时,据反贪会消息,3名被告已顺利筹获保释金,并于今日内完成保释程序。

阿末法乌占首次被带上法庭,在反洗黑钱法令下面控。

综合案件一起审理

审理此案的是新山反贪法庭法官弗兹;主控官是大马反贪会副检察司阿斯纳威。

以拿督哈斯纳为首的5人律师团今日代表阿都拉帝班迪父子;阿米尔的代表律师为阿兹鲁。

阿斯纳威在3名被告不认罪后,向法庭要求今日3人的案件与阿都拉帝班迪及阿米尔早前面控33项控状的案件,综合一起审理,案件将于7月5日过堂。

同时,基于案件重大,他也要求法庭批准阿都拉帝班迪及阿米尔各以100万令吉保释外出,阿末法乌占的保释金则定为50万令吉。

阿斯纳威较后表示同意案件综合一起审理,不过,他提出两大原因代为求情,包括阿都拉帝班迪名下户头及与家人的相连户头全遭冻结,目前仅有州议员薪水,更何况阿都拉帝班迪之前面控后,因无法缴付200万令吉现金的保释金而被送入监狱一天,之后才在亲友筹措下协助缴付保释金。

他说,被告已把护照呈交法庭,以确保定时出庭,控方此次提出100万保释金将形同惩罚,目前适逢斋戒月,他希望法庭定下象征性或是不定下保释金数额。

付两笔保释金未获归还

律师阿菲弗丁告诉法庭,阿都拉帝班迪遭反贪会调查后,曾缴付20万令吉口头保释金,但尚未获归还;在后者首次被控后也缴付了200万令吉保释金,形同“双重保释金”。

他说,阿都拉帝班迪两天前获知本身又将被控,律师团则是昨日才获知此事。反贪会也要求律师团须申请正式庭令,以便索回反贪会尚未归还的20万令吉保释金。

他建议法庭,允准被告改用土地抵押,作为保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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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助洗脱罪名 扎希感谢律师团

(布城12日讯)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今天摆脱外国签证系统(VLN)40项贪污控罪的官司后,表示自己一直都有祈祷,希望能早日摆脱罪名。

这名71岁的峇眼拿督国会议员在案件结束后召开记者会,对他的辩护律师团表示感谢,称他们在法庭上不懈地为他辩护,最终帮助他洗清罪名。

阿末扎希的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指出,辩护团队对法庭的裁决表示感激。

“今天原本是安排上诉聆讯的日子,我们已做好陈词的准备。今天的决定让我们感到非常惊喜,它代表了自由和独立。”

2022年9月23日,莎阿南高庭宣判扎希所有控罪表罪不成立,无需进入抗辩程序,控方随后向上诉庭入禀上诉通知书。

扎希对33项控状不认罪,即在担任内政部长期间利用职权,收受Ultra Kirana私人有限公司总额1356万新元的贿赂,以便延长该公司作为中国的大马签证一站式中心和外国签证系统营运商的合约,以及维持为内政部提供外国签证系统的合约。

他被控于2014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间,在加影绿野山庄和布城16区副首相官邸犯下上述过失。

扎希也对刑事法典第165条文相关的33项交替控状不认罪,即在2014至2017年期间收受有关外国签证系统总额1356万新元的贿赂。

至于另7项控状,阿末扎希被指明知与公务有利益冲突,仍接受Ultra Kirana的献金,分别是115万新元、300万令吉、1万5000瑞士法郎和1万5000新元的现金。

他被控于2015年6月至2017年10月,在加影绿野山庄一间住宅犯下上述过失。

阿末扎希VLN案演进表

2019年6月26日:阿末扎希在吉隆坡地庭面对7项涉及外国签证系统(VLN)的贪污控罪,金额达424万新元,他不认罪。

2019年6月27日:阿末扎希在雪兰莪州莎阿南地庭对 2014 至 2017 年间同一案件中,涉及4276 万令吉的 33 项受贿指控表示无罪。

2021年5月24日:阿末扎希到莎阿南高等法庭出庭,案件由法官拿督莫哈末雅兹审理。

2021年6月23日:因冠病疫情而政府实施行动管控令3.0,案件推迟至7月5至7日。

2021年10月11日:法庭允许阿末扎希取回护照前往德国治疗颈背疼痛。

2021年12月23日:因阿末扎希报告身体不适,原定案件听证会被取消。

2022年6月9日:控方修改本案第二项控罪,将日期从2017年4月改为2018年3月27日。

2022年6月16日:控方再次修改案件的第三项控罪,涉及1万5000欧元兑换成1万5000瑞士法郎。

2022年7月26日:案件审理推迟,因为一名证人感染了冠病。

2022年7月29日:因证人尚未康复,法庭再次推迟审理。

2022年8月11日:控方结案。

2022年9月1日:辩方开始口头辩论。

2022年9月5日:控方驳回阿末扎希辩护的论点。

2022年9月7日:法庭定于9月23日决定是否释放阿末扎希或要求他为自己辩护。

2022年9月23日:在控方未能证明阿末扎希有表面证据后,他获高庭释放。

2022年12月29日:控方针对高庭判决提出上诉。

2023年1月26日:阿末扎希向总检察署提交陈述。

2023年11月17日:上诉庭定于2024年3月18日审理控方上诉。

2024年2月7日:另一份陈述提出新的问题和证据。

2024年3月18日:上诉庭批准阿末扎希律师的延审申请,以允许总检察署重新考虑其陈情书。

2024年8月30日:上诉庭将上诉听证会重新安排至9月9日至12月12日,因阿末扎希将出国履行副首相职务。

2024年12月12日:总检察署撤诉,上诉庭维持原判,宣布阿末扎希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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