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偷窃东运运动员手表
巴士司机认罪监4天罚2500

被告被警方带出庭外时,躲避媒体镜头。

(莎阿南21日讯)日前涉嫌偷窃东运会女子足球队手表的司机,今日在推事庭认罪,被判监禁4天及罚款2500令吉。

推事西蒂莎琪拉谕令,被告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3个月代替。被告监禁刑罚是从其逮捕日,即8月17日算起。



控状指被告莫哈末依兹万(27岁)于今年8月17日晚上约8时至9时,在雪州莎阿南玛拉工艺大学(UiTM)体育馆偷窃一枚属于受害者诺扎扎丽娜的Swatch品牌瑞士手表,价值约600令吉,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79条文,罪成者可判坐牢7年或罚款。

物归原主要求轻判

警方在事发当晚逮捕被告,被告接受调查期间则表明已将手表放回原位,惟警方仍未查获,直到隔日上午6时许,一名男子将该手表交给警察,声称是在一辆巴士上寻获此手表,随后物归原主。

被告代表律师求情时,透露被告未婚,被告也认罪以节省法庭时间,该手表则已物归原主,希望推事轻判。此案主控官慕阿斯副检察司则要求法官严惩被告作为教训。推事最终作出监禁4天及罚款2500令吉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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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六甲

偷走54募捐箱 夫妇各监1年

(马六甲13日讯)一对夫妇被控偷走及串谋拥有54个失窃募捐箱,两人认罪后,遭甲市爱极乐推事庭宣判各坐牢12个月。

两名被告是努鲁丁哈斯布拉(33岁)及妻子赛达都诺(35岁),他们今日在推事诺莎丽雅蒂面前,对5项偷窃罪皆俯首认罪。

在第1及第2控状下,两人被发现拥有分别21个及33个各种类型的募捐箱,并无法向执法单位提供满意的解释如何取得募捐箱,牴触1955年微型罪行第29(1)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宣读。

两人也无法给予合法理由,解释为何拥有属于两所宗教学校失窃的募捐箱,触犯刑事法典第109条文,并可在下1955年微型罪行第29(1)条文受宣读。

此外,女被告分别被控拥有属于宗教学校的募捐箱,牴触刑事法典第109条文,可在相同法典第411条文下宣读。

上述4项控状的募捐箱,是在今年12月4日午夜12时10分左右,在甲市哥打拉沙马那某公寓内及汽车车后厢被发现。

另外,男被告也承认于11月11日晚上11时30分,在罗弄班浪某水果店内,拥有来自双溪南眉的失窃募捐箱,牴触刑事法典第380条文。

2人无业靠储蓄生活

两人的代表律师是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的莫哈末马瓦迪,他在求情时说,这对夫妇育有一名10岁孩子,孩子由男被告母亲照顾。两人皆无业,一直以来是靠为妻者的储蓄过活,希望刑期从被捕日即12月4日算起。

推事宣判两人各别坐牢12个月,并批准律师的要求,即刑期从被捕日12月4日算起。

此案由诺阿丝妮妮副检察司主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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