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前工程师涉嫌收贿被控

被告阿兹占(右)获准保释在外后,步出法庭。

(新山24日讯)涉嫌收取贿金,以将工程交给指定承包商负责,古来县公共工程局前工程师,被反贪污委员会控上新山地庭。

39岁被告阿兹被控于2015年10月23日下午4时05分左右,收取承包商阿布峇卡通过扎哈拉名下的马来亚银行户头汇款2万5000令吉贿金作为酬劳,以将古来县公共工程局提升斜坡及有盖泊车场的工程,交由该承包商公司负责。



被告因此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条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赂金的5倍,或罚款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庭上,被告否认有罪,其辩护律师阿兹阿芝林求情时,指被告和担任教师的妻子育有4名孩子,最小的孩子才刚出生一个月,希望法官减低保释金额。

法官卡马鲁丁允许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在外,案择5月22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是反贪会副检察司卡兹林哈菲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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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贿3000释放尼泊尔男子 前警员判监1天罚款6000

(莎阿南27日讯)2年前涉嫌收贿3000令吉以释放一名尼泊尔籍男子,前警员今日在庭上俯首认罪,被判监禁1天与罚款6000令吉。受贿行为也让他丢失工作,目前只能在停车场当保安。

法官拿督阿妮塔哈伦在被告认罪后,做出以上判决。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6个月代替。

根据控状,原为莎阿南警区总部的一巡伍长的被告加比兰(34岁)被控在2022年12月13日在一家银行收取一名47岁男子行贿3000令吉。

被告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165(公职人员不得接受贵重物品或礼物)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面对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没有聘请律师出庭,他在求情时说,他被解雇后2年内没有稳定工作,因此请求从轻发落。

他宣称,目前他只是一名停车场保安人员,还要养活父母和2个年幼孩子。

来自大马反贪委会的主控官慕阿兹阿末副检察司要求予以被告重判,因为被告所犯下的罪行并非别无选择的。

阿兹阿末要求法庭审视被告在事件中作为公务员的身分,滥用所赋予他的信任。因此,法庭应予以被告相应的惩罚作为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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