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又是侮辱先知
网民被捕

(吉隆坡7日讯)再有一名网民因涉嫌上传侮辱回教及回教先知穆罕默德的评论,被警方逮捕。

警察总长丹斯里弗兹今日发表文告说,该名面子书账号注册为“Danny A’antonio Jr”的28岁网民于昨日落网,警方今日将申请延扣该网民,并将在刑事法典第298A条文下协助调查。



该条文是有关基于宗教理由导致不和谐气氛、分裂、敌意、互相憎恨或恶意,或破坏和谐或团结的维护。

弗兹说:“调查也将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下展开,因为不当使用网络设施。

根据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一个人若在清醒的情况下使用网络设施或网络服务,发表任何的意见、诉求、建议或其他淫秽、不雅、虚假、威胁或具攻击的意思,意图骚扰、辱骂、威胁或干涉其他人;一旦被控罪成,可被判监禁1年,或者罚款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警方将在今天申请延扣嫌犯。”

他促请公众不要滥用社交媒体或任何通讯网络,上传或分享任何形式触及宗教和种族敏感的挑衅内容,以致挑起我国多元社会的族群紧张。



弗兹本周二指出,警方逮捕3名人士,他们涉嫌侮辱回教,包括侮辱回教先知穆罕默德及其妻子艾莎的案件,并正在缉拿一人。

警方昨日也逮捕一名涉嫌在推特针对回教及先知穆罕默德发表不良评论的账号持有人@ALVINCHOW333。这名现年43岁的嫌犯是在刑事法典第505(c)条文下被拘捕,即蓄意煽动或可能会煽动任何阶层社会人士或任何宗教信仰者,对其他任何阶层社会人士或任何宗教信仰者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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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严惩网络霸凌/南洋社论

早前被控网络霸凌导致女网红“爱莎”轻生的罗里司机沙迪士古,在法庭改口承认蓄意侮辱他人贞洁的罪名,被法庭判监一年。

这也是法庭针对网络霸凌导致他人受损而作出具有代表性的判决,警惕网民必须为自己在社交媒体和网络的行为负责。

原名拉结丝瓦莉的爱莎早前因揭发某家美容公司的产品含有水银,遭人报复,连续多天出现大批假账号网民留言辱骂和诬蔑,她最终疑承受不住心理压力,而选择了自杀这条路。

重审定义修订法令

基于她是印裔的关系,华人社会或许没多加关注,但是在印裔社会却引起轩然大波,要求政府关注这宗案件并且修法以亡羊补牢,遏止网络霸凌的事件发生。

由于她寻死之前曾经向警方和政治人物投报及寻求援助,通讯部长法米也透露,死者生前向警方和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投报次数达到8次,但是,在当局收集证据,采取行动之前,她却放弃斗争,显示她承受的霸凌是多么的严重。

事后警方将两名涉嫌网络霸凌的嫌犯控上法庭,其中女嫌犯认罪之后,只被判罚款100令吉。社会群众对于涉及一条人命的案件罚款如此轻而大感不满,况且女嫌犯曾数次以恐吓的语气威胁要伤害“爱莎”,认罪后似乎没有悔意。

对此,法米也深表失望,他认为,目前的法令对涉案者的刑罚有限,无法起震慑作用。所以,有必要尽快重新审阅网络霸凌的定义,并修订法令,施予恰当的刑罚,才能阻止类似的案件继续发生。

我国网霸亚洲第二

根据联合国基金会的报告,大马青少年网络霸凌位居亚洲第二,全球第五位,有28%的青少年遭遇过网络霸凌,其中也波及儿童群体,网络霸凌正成为我国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

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数据报道说,大马在2024年1月至7月已接获约7000宗网络霸凌的投诉,但仅有3952宗受理,最大的原因在于网络霸凌的定义模糊,很多时候很难作出一个正确的诠释。

继女嫌犯认罪罚款以后,此时男嫌犯也受到更严厉的处罚,显示法官认真看待网络霸凌的案件,并竭尽能力维持公道和伸张正义。

政府深知现有的法律处罚太轻微,不足于抑制网络霸凌行为,因此已经一个特工队专门研究修订法律,如何更有效地遏制网络霸凌,希望可在10月提呈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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