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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会高官:调查显示
“刘特佐没挪用SRC资金”

(吉隆坡22日讯)大马反贪污委员会一名高官指出,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案关键证人大马富商刘特佐没有挪用从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汇入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银行户头的黑钱。

现年54岁的反贪会高级助理主席(特别行动组)罗斯里说,根据他的调查结果,刘特佐与汇入纳吉在大马银行开设3个尾号为“880”、“906”和“898”个人户头的1亿7000万令吉SRC国际资金,没有任何利益关系。



罗斯里

纳吉被控7项涉及SRC国际4200万令吉资金失信及洗黑钱案今天迈入第56天审讯,身为第57名控方证人的罗斯里接受纳吉代表律师哈文德吉星盘问时,这么说。

哈文德吉星:“你是否调查在8月有高达1亿7000万令吉从SRC公司提出,然后汇入布特拉首要发展公司?”

罗斯里:“是的,我有调查。”

哈文德吉星:“该笔款项是供什么用途?是否是用来购买布特拉首要发展公司在依斯干达控股公司的股份?刘特佐在当中是否有利益关系?”

罗斯里:“可能他是这么想的,但我不知道。”



当哈文德吉星问及是否同意当户头透支时,刘特佐极力确保纳吉的户头一直有钱?罗斯里说:“不同意。”

罗斯里也否认,本身没更深入调查刘特佐在SRC资金遭挪用事件的利益关系,并强调其调查显示刘特佐与该笔钱没有任何利益关系。

纳吉出庭应审时一脸严肃。

哈文德吉星:“我假设此审讯中所提到的对话记录,显示挪用SRC公司资金的人是刘特佐。”

罗斯里:“我不同意。”

哈文德吉星:“我假设此对话记录显示刘特佐没采取任何行动告诉纳吉,关于他(纳吉)3个户头的交易?”

罗斯里:“我不同意。”

有关对话记录是反贪会于2015年7月6日搜查大马银行时,从该银行前公关经理余金萍、克里斯特叶(Krystle Yap)及丹尼尔李(Daniel Lee)黑莓手机中取出。

对于哈文德吉星假设刘特佐监控布特拉首要发展公司户头,及通过总执行长及秘书从SRC公司提款,罗斯里表示不同意。

他强调,通过一个马来西亚人民基金会(YR1M)前总执行长洪素玲(译音)把钱从该基金会汇入纳吉个人户头,并非刘特佐所为。他说,他在调查期间也没发现纳吉、刘特佐和SRC前总执行长聂法依沙之间有任何直接沟通。

庭警严密检查进出法庭的公众。

沙地王子曾汇3亿入纳吉户头

罗斯里说,他曾于2011年调查纳吉末端号码为“694”的大马银行户头,并证实沙地阿拉伯王子费沙将3亿多令吉汇入相关户头。

罗斯里还证实,大马银行曾于今年5月14日接到反贪会的指示,在从任何一方向该银行申请索取纳吉银行户头文件时,须先请示反贪会,并证实是他发出此项指示。

哈文德吉星问证人,是援引那些法律条例,向大马银行下达上述指示。

罗斯里说,他没有援引任何法律条例,上述指示是他自行决定。

他说,基于此案仍在审讯中,而且纳吉已关闭在大马银行的户头,不再是该银行客户,他认为若要申请索取文件,相关户头持有人须通过法庭提出申请,并否认这是为了阻扰辩方获取文件准备抗辩。

控辩双方于7月23日针对辩方指反贪会阻扰纳吉从大马银行获取银行户头文件一事作出陈词,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当时裁决,反贪会不能阻扰大马银行,向纳吉提供其银行户头文件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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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捐款由刘特佐负责 纳吉称获沙地国王支持

(吉隆坡1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洗钱和滥权案的自辩阶段供称,他与逃亡商人刘特佐的谈话中,刘特佐曾告知他,来自沙地阿拉伯国王阿都拉的捐款。

他表示,这段对话发生在2010年中,即他获颁阿都拉兹功绩勋章后的几个月。

他说,颁发仪式结束后,国王阿都拉在私下接见马来西亚代表团时,“向我保证他将支持我领导一个温和的回教国家。

“当时我明白这笔捐款是为了政治目的和企业社会责任活动。”

纳吉在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自辩阶段说,大马代表团成员包括时任驻沙地阿拉伯大使赛奥马、前宗教部长贾米尔和时任外交部长阿尼法阿曼。

他还透露,捐款事宜由刘特佐负责,并且他在大马银行开设了账户,以便接收这笔资金。

刘特佐与国王关系密切

“我并不怀疑刘特佐(关于捐款)的陈述,因为他与国王阿都拉关系密切。”

纳吉表示,时任大马银行董事总经理谢德光(译音)曾于2011年的某个时候到他家,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谢先生做了自我介绍,并说他带来相关表格让我执行。

“在我们的交谈中,我告诉他预计会收到沙地阿拉伯的捐款,并要求他通知国行。

“我采取这一步是因为我想确保我的户头完全透明。”

从未动用  无犯罪意图

沙地6亿美元捐款全退还

纳吉声称,他从未动用过来自沙地阿拉伯的6亿2000万美元捐款,这笔巨款已被退还给注册于新加坡的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以证明其清白,但他却被控违反“反洗钱法”的5项罪名。

他强调,他决定将未使用的剩余资金退还,因为这些资金已不再需要。他解释说,大马银行需要一些时间将其账户中的马币兑换成美元,随后这笔资金便退还给了Tanore Finance Corp。

退还时贬值10%

“由于汇率波动,这笔资金在3月至8月期间贬值约10%,因此退还的金额总计为6亿2000万美元,而非最初收到的6亿8100万美元。”

纳吉今天在吉隆坡法庭接受其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提问时,在长达525页的证人陈述中作出以上回应。

这笔6亿2000万美元是纳吉于2013年3月收到的两笔总额6亿8100万美元中的一部分。

据此前报道,2013年3月21日,纳吉的大马银行账户(尾号9694)收到6亿2000万美元,另外6100万美元则于同年3月25日入账。而退还的6亿2000万美元,是他在反洗钱法第4(1)(a)条文第10条及第16至19条指控中的关键内容。

纳吉表示,这笔资金是沙特政府为支持和认可其贡献而捐赠的,并通过指定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转账。这些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和政治用途。为退还这笔资金,他曾致函大马回教银行表达退还意图。

此外,他还特别致函国家银行前行长丹斯里洁蒂博士,寻求外汇兑换及汇款至海外的批准。

“我的所有行为都充分证明了我的清白,且没有犯罪意图。如果我有犯罪意图,我绝不会以自己的名义在国内开设银行账户,更不会主动向国家银行披露资金存入我个人账户的事实。

“更重要的是,我绝不会将6亿2000万美元退还给Tanore Finance Corp,并告知国家银行这笔汇款,同时寻求他们的批准。我的这些行为无不体现出透明度和合法性,但我却因此面临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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