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古拉:技术委会研究法律问题
外劳社险未最后定案

古拉(中)下周将与外劳来源国驻大马大使会面。坐者左起为阿兹曼沙和阿都哈林,站者右为索罗门。

(梳邦再也18日讯)人力资源部长古拉透露,为防外劳潜逃而建议由社会保险机构“保管外劳部分底薪”措施,仍未有最后定案。

他透露,由于涉及一些现有的法律问题,因此此建议现今移交技术委员作进一步商议。



据早前报道,古拉说,这项建议除了可保障雇主在外劳潜逃时不会人财两失,也可确保外劳回国时,会有可观储蓄。

他今天在主持国家劳工咨询委员会(NLAC)首次会议后,在新闻发布会上被询及上述建议是否与劳工法令起冲突时说:“在法律角度上,我们必须要审查各相关法令,而原则上,我们认为应为技术委员会去详细研究。”

至于扣除外劳底薪的巴仙率,他说:“这将交由他们(委员会)提出的建议。”

他指出,他下周将与外劳来源国驻马来西亚的大使会面,也会安排与外劳来源国的劳工部长会面,以获取他们对此建议的回馈。

询及此项建议有否设期限,他说:“没有……我们不想仓促推行,需要时间去处理。”



此外,大马雇主联合会(MEF )主席丹斯里阿兹曼沙说,雇主及雇员原则上同意这项建议,只是双方认为需要进一步商讨细节。

建议监管女佣与雇用法分开

古拉指出,人资部在今天的会议上也建议把监管女佣的条规与1955年雇用法令分开。

他说,外国政府有提出此建议,以便符合国际劳工组织第189 公约。

“由于许多人提出把雇用法令与女佣法令分开,因此我们将会研究相关建议,以便在大马工作的外国女佣获得更大的保障。”

许多事项不合时宜

古拉指出,1955年劳工(雇用)法令、1990年工人最低住宿条件法令及1994年职业安全与卫生法令若获得总检察署的批核,将会在今年2 月提呈内阁讨论,并希望能在今年3 月提呈国会。

他说,由于上述法令有许多事项已不合时宜,因此迫切需要修正。再者,全球各类职位的变化,我国需要修正,以便切合时需。

他举例,1975年工业协调条规多年来未修改,而当时并没有互联网、人工智能等,因此有必要作出适当的修正。

他强调,此建议推行前将会与各利益相关者会面,以便取得双赢的局面。

拟法保护家庭主妇

古拉说,人资部正着手拟定家庭主妇保护法令,预计此法令将令到国内140 万家庭主妇受惠。

他说,这些家庭主妇虽然没有正职,但是政府视她们照顾家庭成员也是为国家作出贡献,因此该法令也建议让家庭主妇获得社险保障。

另外,他也提到人资部将会与砂拉越及沙巴州首席部长商议东马两州劳工条例的事项,以便能够与马来西亚半岛的雇用法令一致。

在场者计有人资部秘书长拿督阿米尔、马来西亚职工总会(MTUC)主席拿督阿都哈林、总秘书索罗门、副主席诺雅迪及砂拉越分会秘书长罗建源等。

反应

 

要闻

公账会批人资部 误解报告致查错对象

(八打灵再也9日讯)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批评人力资源部因误解其7月报告中的建议,导致调查对象出现错误。

公账会今日发表文告澄清,其报告中建议人资部委任独立顾问,对人力资源发展机构(HRD Corp)所推行的培训项目执行法务稽查(forensics audit)。然而,人资部却误解为应委任独立顾问检视总稽查报告。

“人资部明显误解了公账会的第7项建议。我们并非建议委任独立顾问来检视总稽查报告。

“反之,我们的意思是(建议人资部)委任独立顾问,针对人资发展机构底下培训项目的效率,展开法务稽查。”

公账会成员沈志勤在国会发言时补充,这项建议是基于收到关于人力资源发展机构培训项目管理混乱的投诉后提出的。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