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回教堂前鸣车笛冲突事件
女子面书涉嫌侮辱回教

(新山8日讯)一名女子在面子书账号上针对“回教堂前鸣车笛冲突事件”发表涉嫌侮辱回教的言论,成为众矢之的,警方将展开调查,若发现她滥用社媒,将采取行动对付她。

内政部副部长拿督努嘉兹兰昨日出席第56届柔州退休警察协会常年代表大会后,向《马来西亚前锋报道》表示,警方已展开调查,即使女子宣称面子书账号遭入侵,警方也将照查不误。



“只要发现她确有滥用社媒,就会对付。”

他说,警方也会对付其他频频在社交媒体作出挑衅评论,和有意煽风点火的人士。

上述事件于本月5日下午1时30分左右,在奥汀苑的奥斯汀柏达纳4路一所回教堂前方的路段发生,涉事司机因道路被停放该路段的车辆阻碍,不断鸣笛,引起进行周五祈祷的部分回教徒不满,纠众趋前围殴该名司机及怒砸轿车。

针对该事件,涉嫌发表侮辱回教言论的女子,其面子书遭网友人肉搜索,不少网民转载图片及怒骂她。

记者今日也尝试网搜该账号,却发现账号已“失踪”,目前也联络不上相关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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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回教徒结婚告吹 准司法审核改回基督徒

(布城13日讯)砂拉越一名女子因与回教徒男子结婚未果,寻求脱离回教并重回基督教。

上诉庭今日裁定支持她的上诉申请,准许展开司法审核,以挑战相关回教法令及恢复其基督教信仰身分。

以拿督苏邦莲法官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包括拿督林宗方和拿督阿末菲鲁兹一致同意,之前高庭在拒绝申请时设定了过高门槛。

三司裁定申请人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具有合理依据,并批准她继续推进案件至吉隆坡高庭听审。

申请人的代表律师依克巴哈利指出,上诉庭明确认为司法审核程序并非轻率提出,她有权质疑联邦直辖区回教法庭是否具备审理脱教案件的权力。

26岁的申请人在诉状中陈述,她于2017年8月18日皈依回教,初衷是为了与一名回教徒男子结婚。然而两人的关系以分手告终,没有结婚。

她随后决定寻求脱教,并于去年4月26日入禀法庭,将政府、联邦直辖区皈依注册官及联邦直辖区回教理事会列为答辩人。她请求法庭删除其名字在联邦直辖区皈依登记上的记录,并恢复基督教信仰身分。

去年9月21日,吉隆坡高庭以回教法庭拥有相关司法权为由,拒绝发出司法审核准令。然而,上诉庭今日推翻了这一裁决,裁定申请人有权在民事法庭质疑相关回教法的合法性。

无阐明回教庭审脱教

申请人辩称,根据1993年回教行政法(联邦直辖区)并未明确赋予回教法庭审理脱教案件的权限,同时该法令的部分条款与联邦宪法第11(1)条文所保障的宗教自由相抵触。

她还挑战了法令第85(1)条款的合宪性,该条款规定任何念诵清真言的人即被视为自动成为回教徒。她指出,该条款未对宗教信仰的内涵及要求提供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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