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土团党甲州青年领袖
声称遭殴逼吃小辣椒

(马六甲13日讯)土著团结党甲州青年领袖冉蓝米安声称遭人毒打,还逼吃小辣椒!

该党今日发文告把此事归咎于巫统支持者和市政局官员,并要他们向冉蓝米安道歉。



文告指此事是因冉蓝米安负责张挂该党于7月9日在甲举行全国开斋节庆典的旗帜与条幅而起;他与党员曾为此事与市政局官员争执,过后双方相安无事。

冉蓝米安过后却被一名自称是巫统支持者邀约与市政局官员会面,就在会面的餐馆见到大约10名男子。

“我的脸被那群男子用不知什么东西击打多次,而我的头也被拍打多次。”

他说,那群男子也逼他吞下一把小辣椒。

冉蓝米安已针对此事报案,希望警方严正看待;土团党也答应会聘请律师为他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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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暴打声称“教育”女儿 狼父罪成判监5年

(庇劳5日讯)“少女遭父亲性侵暴打案”,狼父今日在庇劳地庭被判打人罪名成立,判监5年。

被告(47岁)代表律师罗斯莱艾今早在法庭上宣称,被告对自己亲生女儿施以暴力,当时是在“教育”女儿,唯主控官莫哈末凯云副检察司反驳说,身为一名父亲,理应保护女儿,而非对她实行暴力。

根据案情,被告是于1月23日晚上11时45分,在森州林茂高岛甘榜根冬峇鲁一间住家,使用塑料椅子、衣篮以及烫衣板等物件蓄意伤害自己的亲生女儿(16岁),导致其遍体鳞伤,此举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持武器致伤他人)。

随着被告俯首认罪,法官诺马判被告监禁5年,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被告代表律师罗斯莱艾代被告求情时说,被告当时是基于担心女儿的情况,因为女儿经常与男友外出彻夜不归,再加上受害者诬被告强奸自己,才导致被告当时失控,对自己女儿施展暴力。

她也说,被告是一名技工,收入每月约2000令吉,需要抚养一名孩子(受害者),以及两名年迈的父母,加上被告自身患有哮喘病以及左眼视力障碍,并持有障友卡,被告也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忏悔,请求法官给予被告减刑。

此案主控官莫哈末凯云副检察司反驳说,身为一位父亲的责任,应该是保护女儿,即使被告当时是在“教育”女儿,也没有必要对受害者施以重型暴力,即把塑料椅子、衣篮以及烫衣板等物件砸在受害者身上导致损坏,也导致受害者遍体鳞伤。

另一方面,被告面对的另一项强奸案,将于明日(6日)在芙蓉地庭再度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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