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外汇公司被国行列警示名单
50人投资70万有去无回

一群投资者在取不回本钱的情况下,向沈志强(坐者右)求助。

(大山脚10日讯)在一家被国家银行列为非法外汇公司的子公司投资70万3000令吉,50人恐怕血本无归。这群投诉者是分别通过29个户头投资,其中一人在亲友合资下开设三个户头,损失15万令吉,其余投诉者则损失数千、数万令吉不等。

据知,有关外汇投资公司的母公司,已被国家银行列入金融消费者警示名单。



投诉者指出,他们于7月22日在槟岛百大年路警局及威中柏达镇警局报案,惟警方至今没有给予任何消息,他们只好向大山脚区国会议员沈志强投诉。

沈志强今日召开记者会公布有关事件时,投诉者代表陈先生希望除了可警惕社会人士不要再受骗之外,也希望警方能协助让他们拿回资金 。

陈先生是代表29个户头的投诉者发言,还有其他投诉者。

他说,他们都是在社交媒体认识一名这家外汇投资公司的刘姓男子,而知道有关外汇投资,并都是在2014年底、2015年初才开始加入投资,到了2016年就觉得投资有问题,于是就联络刘姓男子以讨回本金,但是至今还没有拿到钱。

从没拿到回酬



“我们当中只有一人因一早说要报案,才拿到2000美元,但是其余人是从一开始投资就没有拿到回酬。”

他说,他们一开始投资时,对方声称可以在一年内回本,过后就可以赚取利息。

“这些投资是分静态或动态,静态投资的利息是每个月超过4%,动态投资的利息则一个月可以超过10%。我们大部分的投资者都是投资动态的。”

他说,一开始,他们是通过银行过账到刘姓男子所提供的经纪投资户头,但后期都是交现款予刘姓男子,近期这名刘姓男子已联络不上了。

他说,他们到槟岛警局报案,可是警官说,由于他们第一次汇款时是在威中,而且涉案数目太大,应到威中警局报案,他们过后就去到威中警局报案。

两度报案被“推来推去”

沈志强说,事主们已报案两次,可是警方并没有任何回应。他说,这类欺骗案警方不应一直没有行动,任由涉案的人逍遥自在。

他说,事主们一直被警方“推来推去”,在电脑科技发达的时代,事主在那里报案都应该不是问题,都是警方的调查范围。

他说,他本身会跟进有关问题,同时也认为国家银行应负起部分责任。

他说,国家银行只是公布一份警示名单,但是没指明是否合法,如果是不合法的公司应该要有法律行动,不是只列入警示名单而已,尤其是一些投资公司,更应该要保护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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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10分钟回酬40%? 线上投资股票被诈159万

(新山14日讯)一名乐龄人士误坠线上股票投资骗局,被诈走159万800令吉。

柔佛总警长拿督古马今日发文告说,这名69岁男子称在10月,看到一则承诺丰厚回报的股票投资广告。

他说,事主随后点击广告链接,以获取更多信息。

“他被告知只要10分钟,即可获得高达40%的回酬。”

“他对承诺的利润深信不疑后,从11月至12月初按照有关指示,共转账163万令吉至数个银行户头。”

“他还依据指示下载应用程式,之后注册账户监督其投资。”

古马说,当事主要提取回酬时,却被告知只能提出4万4200令吉,事后事主就无法联系上有关人士,也无法访问该应用程式,才惊觉受骗。

他说,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调查此案。

他劝告民众提高警惕,不要轻易被高回酬的投资计划所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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