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女回教徒行动组织入禀法庭
卡立沙末求撤抗辩书被驳回

(吉隆坡6日讯)高庭今天驳回联邦直辖区部长卡立沙末要求撤销大马女回教徒行动组织(GMIM)主席旺艾丝玛入禀抗辩书的申请。

法官拿督聂哈斯末在内庭作出上述裁决,卡立沙末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拉菲基及答辩人旺艾丝玛的代表律师旺罗希米出席审讯。



旺罗希米接受媒体询问时说,法庭驳回卡立沙末的申请,且谕令他支付3000令吉堂费,并择定4月9日进行案件管理。

另外,莫哈末拉菲基说,卡立将考虑是否提出上诉。

询及法庭基于什么理由驳回卡立的申请?莫哈末拉菲基说,法庭认为该起诉讼案必须展开审讯。

现年62岁的卡立在去年11月提出上述申请,理由是答辩人的抗辩说词不足道、让人为难及滥用法庭程序。

也是莎阿南国会议员的卡立沙末去年9月13日起诉旺艾丝玛(35岁),声称她在去年8月18日蓄意录下具有诽谤意味的视频,并上载于本身的面子书https://www.facebook.com/wanasshima,直接指名道姓视频中的人是卡立,因为提到卡立的名字和职位。



根据卡立的诉状,他宣称旺艾丝玛所发表的诽谤字眼,意味他已承认及确认国内同性恋、双性恋、及跨性别(LGBT)群体的地位,并改善和保护该群体的权益,因为配合国庆月在吉隆坡成功及批准举办最大型的同性恋派对。

也是国家诚信党宣传主任的卡立说,该视频也提到他身为部长及诚信党领袖,已侵犯回教徒的人权、破坏可兰经及逊尼教义所阐明的回教法律及条规、侮辱回教地位,以及当合法化或批准在吉隆坡举行最大型同性恋派对时,此举威胁女回教徒的地位。

卡立强调,答辩人是蓄意上载或发表这些具诽谤意味的言论,未经任何查证及具恶意怂恿民众特别是回教徒憎恨他,因此,他向答辩人索取惩罚性赔偿及加重赔偿。 

卡立也要求答辩人在本身的面子书上载一则道歉的视频,及在传讯令状发布后的48小时内于《马来西亚前锋报》及《每日新闻》刊登道歉启事,答辩人必须自行承担刊登道歉启事的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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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起诉陈德钦《星报》诽谤 上诉庭维持林冠英败诉裁决

(布城6日讯)上诉庭今日一致裁决,维持高庭撤销行动党主席林冠英起诉马华副总会长拿督陈德钦和《星报》诽谤案的判决,并驳回林冠英的上诉。上诉庭3司在一致的判决中,林冠英被谕令支付总计7万令吉的堂费,其中3万令吉给陈德钦,4万令吉给《星报》。

槟城高庭于去年6月21日裁定林冠英败诉,并要求他分别支付2万令吉与3万令吉堂费予陈德钦和《星报》。

3司以拿督史美春法官为首,另外两名法官是拿督阿兹米及拿督阿末卡玛。

林冠英在2022年5月5日入禀高庭,起诉陈德钦(第一答辩人)及星报媒体集团(第二答辩人),指他们因《星报》于同年3月7日的一篇文章对他构成诽谤。

他指陈德钦提出虚假说法,质疑他在担任财政部长期间为学校分配资金的动机

陈德钦指控林冠英在柔佛州选期间,声称拨款400万令吉给郭鹤尧华小,但附带条件是华小需更名。

史美春说,起诉人的起诉没有依据。

阿末卡马指出,理性的人会认为林冠英将针对郭鹤尧华小的资助问题和校名变更问题做出解释。

“我们认为,普通理性的读者阅读了整个被质疑的声明后,都会明白这是为了寻求上诉人(林冠英)作出澄清,解释指控。

“公众对于国民型华小(C)的名称是否可以更改存在不确定性。这需要一个解释。

“林冠英的澄清时刻应该是在柔佛州选举的竞选活动中,当时该文章发表时正值柔佛州选举。”

阿末卡马说,有关议题引起柔佛华社的密切关注,所以需要得到澄清。这是一个明显的选举议题。

他说,法庭认为公众有强烈的兴趣了解情况。显然,所提出的问题是大众利益问题。

林冠英的代表律师是西蒙姆拉里,律师吴健南和阿都拉代表两名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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