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女子虐犬罚4千元

女被告虐犬罪成后低头避过镜头。

(太平3日讯)女子被控虐待家犬罪成,官判罚款4000令吉。

该案是去年1953年动物法令修订以来,霹雳州首宗虐待动物而被控上法庭的案件。



被告安娜张宝玲(译音,42岁),居住霹州太平合众花园。

控状指她于2015年3月6日早上9时50分,在太平合众花园住家虐待饲养的一只黑色雌狗,包括没给予足够的粮食、没良好提供医疗等,抵触1953年动物法令第44(1)(d)条文。

主控官尼占副检察司向推事鲁喜查阿都拉指出,被告必须受到惩罚,以示警戒,避免下次重犯,也给社会人士起阻遏作用。

首次养狗一养16年

被告向法官求情时表示无意图虐狗,自从母亲逝世后,她也没有时间照顾狗只,加上该狗的体积大,她一个人没力气抱它外出治疗。



她表示,该只狗当年是以1200令吉买下,当时是幼犬,本身是第一次养狗,养了16年。

推事鲁喜查宣判被告罪名成立,罚款4000令吉,如没能力缴付,以坐牢6个月代替,被告最后缴罚。

案中的狗只将被带往兽医局收留,等待好心人领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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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男子持棍杀狗被捕

(根地咬6日讯)警方昨天根据一则流传的残暴杀狗视频展开侦查行动,并将涉嫌杀狗的男子逮捕。

根地咬警区主任央比尔卡莱警监今日指出,警方于昨天下午2时26分接获民众举报后立即采取行动,在昨天晚上10时30分逮捕39岁的涉案男子,并起获嫌犯用来杀狗的工具。

他证实,这起杀狗事件发生在根地咬甘榜巴蒂康一所修车厂,嫌犯目前被警方延扣3天助查。

他说,警方援引刑事法令第428条文,对嫌犯残害动物致死的行为展开调查,同时援引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第233条文,对视频传播展开调查。

网民转发收死亡威胁

央比尔卡莱感谢民众协警方破案,同时也提醒民众勿在社交媒体发表毫无根据的猜测,以免干扰警方的调查工作。

最近在脸书流传的一段杀狗视频引起网民愤怒,视频显示,一名男子在汽车修理厂持棍靠近一只安静坐着的狗,随后突然用棍棒猛击狗的头部,导致狗失去知觉,直至死亡。

男子接着拖着狗尸的腿离开现场,而另一名旁观者则发出笑声并拍摄整个过程。

部分转发视频的网民表示,他们因曝光此事而收到了死亡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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