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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志警掌掴2男被网民指责

(芙蓉7日讯)一个片长97秒,显示一名后备志愿女警察掌掴2印度籍男子的视频日前在社交媒体疯传,网民吁警方介入调查。

视频里可听到该名没穿制服的女警警告其中一名男子不要制造麻烦,另一名男子的双手则被扣上手铐。



芙蓉县警区主任张福宝今日证实,该名女志愿警隶属芙蓉警局;此事件是在文丁发生,是属于汝来警方的管辖范围。

该名女警随后也针对有关视频向警方报案。有关报案内容也广泛流传,该名女警指是因为其中一名男子爆粗,才被她掴掌。她说,有关事件是于本月4日下午3时许在一间餐馆发生。

该女警说,她因接获另两名印度籍人士投诉,指有人拿走他们的国际护照和现款,才到该餐厅。

她也促请当局对其中一名男子采取行动,因为该名男子是一名非法外劳中介代理。

另一方面,有网民认为该女警把法律操纵在自己手上,并促请警方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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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掌掴青年案 2受害者求助律师索偿

(吉隆坡21日讯)中年男子当街掌掴和恐吓两名青年一案,虽然已经有刑事判决,但持续在网上发酵。两名受害者也正式求助律师索偿。

名为“跨界律师 Katherine Susan Lee”的脸书专页今午发文和视频指称,受害者已经向她求助。

“这个律师信,我是出定了,法律程序是肯定走了的。(除非当事人决定不追究)”

谈到蓄意伤害他人财物,她则指最低刑罚是入狱1年、最高5年、罚款或是两者兼施。

吴健南愿提供援助

过去的案例中,法庭在裁决时会考虑被告背景、是否有犯罪记录、求情内容。判例中大多会选择罚款,而不是将对方送入监狱。

此外,执业律师吴健南较早前也表明,非常乐意为日前在公共场合被掌掴和恐吓的大学生,提供法律援助,寻求民事损失索偿。

他在脸书贴文说,这包括手机、医疗费、伤痛等普通赔偿。

同时,他也要求总检察署交代,为何没有在刑事法典第506条文提控对方恐吓?即便被告是在公共场合作出有关非常严重的恐吓言论。

吴健南是针对本月14日傍晚约6时,在文良港翠湖园商场的露天停车格发生一名华裔中年男子,不满被一辆轿车的高灯直射至眼睛疼痛,而数次掌掴2名青年的案件,发表贴文。

他在文中指出,通常殴打有轻重之分,包括有无用武器、暴力程度,以及对受害者所造成的伤害程度。

此案被告王国勤(译音,54岁)20日分别在刑事法典第323(蓄意伤人)及第427(蓄意破坏)条文下被控,被告表示认罪后,遭判罚款共4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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