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婴尸藏冰箱案
被控2罪保姆不认罪

被告押上法庭时,神情黯然。

(士拉央13日讯)一名涉嫌将5个月大男婴尸体藏在冰箱而被捕的保姆,今早被警方援引两项罪名控上法庭,惟被告否认有罪。

根据首项控状,33岁被告诺阿琪拉被指伤害这名男婴阿当莱卡,导致其头部受伤,因而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条文,若罪成可判监禁最高20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将死者尸体藏起来,企图隐瞒此事,以掩盖本身罪行,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201(毁灭证据及掩护犯罪者)条文,罪成可监禁最高3年和罚款。

被告被指于本月3日下午6时20分至6时50分之间,在峇都喼一间租赁的屋子内犯下上述罪行。

被告律师迪尼斯和莫哈末里祖安替其当事人向法官求情时说,其当事人的父母身患多疾,所以需照顾父母,因此要求允许对方以最低保释金保外。

“被告之前是厨师,后来辞职,全职当保姆。

她目前单身,有1名3岁的残疾养子。她在阿当两个月大时开始照顾他,养子则交由其他人照顾。”



法庭过后批准被告以1万8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每个月须到临近警局报到两次及不得骚扰证人。同时案订8月13日重新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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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婴头眼双耳受伤 保姆被控疏忽照顾

(麻坡24日讯)一名50岁的华裔保姆涉嫌疏忽照顾,导致一名1岁7个月大的男婴头部、右眼及双耳受伤,今日在儿童保护法令下被控上地庭,惟她否认有罪。

被告陈玉珍(译音)被指于今年10月31日,在麻坡巴莪再也的住家内疏忽照顾该男婴。根据控状,被告当天上午9时至晚上7时之间以某种方式,使其照顾的男婴处于危险环境,最终导致受伤。

案情显示,男婴家长于事发当天接孩子时,发现孩子头部、右眼角及双耳红肿。面对家长质问,被告称孩子因爬上沙发后摔下,撞到桌子受伤。

被告照顾受伤男婴近一个月,她同时还负责照料多名儿童。次日,家长选择报警,警方随后扣留被告展开调查。

今日在麻坡第一地庭,翻译员宣读控状后,被告否认有罪。其代表律师古宾德星以被告收入微薄(每月少于1000令吉)且仍需全天候照顾另一名婴儿为由,恳求法官降低保释金。

主控官莫哈末阿利夫副检察司则要求设定合理保释金额,以确保被告候审期间不会缺席。

法官娜丽曼最终决定,准许被告以7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并择定于明年1月7日再审。

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条文,被告若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万令吉、不超过20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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