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工作压力大 预言寻死
女秘书三料自杀

(沙登10日讯)一名在上个月才庆祝21岁生日的女秘书,前一天才向家人透露要自杀,不料今早就“三料自杀”!

此案于今早约8时,发生在沙登和平村人民组屋第10楼,死者是21岁的蔡静敏,生前住在距离现场一公里外的金丹阁组屋。



静敏之前在汽车零件公司担任秘书,亲友指她之前曾投诉工作面对压力,事后在家人的劝告下已辞职,不料她心结仍未解,结果今早留下3封遗书后,相信是先服毒及割腕,再跳楼轻生。

留下3遗书

事后警方在现场发现一把刀片、一包疑是毒药的蓝色固体和两块砖头,相信有关砖头是她搬到现场,以便用来爬上围墙跳楼。

死者阿姨梁女士(40余岁)透露,外甥女之前在一间汽车零件公司担任秘书,对方之前曾向家人透露面对工作压力,还一度萌生自杀念头。

她说:“我们劝她辞职,并尝试开导她,于是她在两个月前便辞职,不料今早却收到她自杀的消息。”



另一方面,据知,死者在遗书中除了向父母道歉及要求他们原谅,还透露希望父母能当作没生过她。

至于另一封写给妹妹的遗书中,她指自己不是好姐姐,因为没有好好照顾妹妹,还时常骂她,对此表示抱歉。

外婆澄清外孙女没喝老鼠药

死者外婆指外孙女是割腕自杀,没有喝老鼠药,毒药瓶只是放在10楼楼梯处。

外婆曾二娣受访时说,外孙女昨晚曾和母亲说“我要去死”,不料竟成真。

“外孙女很乖,她没有男朋友,不是为情自杀,她自杀是因为被人欺负,工作压力太大,她受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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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加强对付网络霸凌 阿莎丽娜:非限制言论自由

(吉隆坡11日讯)国会下议院今日通过2024年刑事法典修正案和刑事程序法典修正案,旨在加强对霸凌行为,特别是网络霸凌的法律应对。

首相署部长(法律及体制改革)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昨日指出,这一修正案的核心目标是建立有效机制以防止骚扰、保护社会,尤其是儿童,而非限制言论自由。

新增“依莎条款”

在为该修正案进行二读和三读总结时,阿莎丽娜说,修正条文旨在提供全面保护,以应对数字时代日益复杂的霸凌问题。 

阿莎丽娜特别提到新增的第507D(2)条文,并将其命名为“依莎条款”(Esha clause)。

该条文的设立旨在防止类似悲剧的发生。

她指出,29岁印裔女网红依莎(原名拉结丝瓦莉)在遭遇网络纠纷和大批假账号辱骂后,曾向警方报案并表示会抗争到底,但不堪心理压力,最终在7月5日轻生。

阿莎丽娜表示,依莎在去世前一天曾向警方报案,认为警方会提供保护,但最终发生悲剧。她提到,许多专家指出我国目前并没有足够的法律来应对霸凌及网络霸凌问题。

应对数字时代挑战

她进一步指出,刑事法典中的多个条文,如第503、504、505、506、507、508及509条文,未能充分考虑数字时代所面临的挑战。

以依莎的案件为例,网络霸凌中的侮辱和威胁言论常常是关键证据,但却难以被执法单位有效收集。

根据新增的第507D(2)条文,任何人若意图激怒他人,导致他人自伤或伤害他人,或明知言辞或行为可能引发愤怒并造成伤害,均构成犯罪,定罪后可被判处最高1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如果受害者因此企图轻生,罪犯可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

网络霸凌文化蔓延

阿莎丽娜还指出,年轻一代已出现网络霸凌文化,部分人通过数字平台隐藏身分,使用假账号或化名进行霸凌行为。

她解释,匿名使得这些人无需承担现实的责任,因此敢于霸凌。

她说,在现实生活中,诽谤和侮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但在24小时不间断运作的数字系统中,隐匿身分的霸凌者却难以追责。

“伤害”定义更明确

修正案还对“伤害”一词的定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考虑到不同个体的心理承受能力差异。

阿莎丽娜指出,有些人能够承受强烈的言语攻击,而有些人可能因一次攻击而无法恢复。法律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确保每个受害者得到公正的对待。

她希望在新法令生效之前,相关部门和父母能够共同努力,让社会各界意识到霸凌、骚扰和网络霸凌的严重性,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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