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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检长:保留禁评王室
煽动法过时条文或废除

梁肇富(左)代表大会赠送纪念品给汤米托马斯。

(八打灵再也5 日讯)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托马斯透露,政府确实有意废除煽动法令内大部分过时的条文,但会保留法令内数项与评论王室成员有关的条文。

他今日在亚太法律协会大会闭幕礼问答环节,被亚太法律协会主席梁肇富询及政府就废除煽动法令工作是否有新进展时如是回应。



汤米托马斯说,任何法案要提呈或法令要废除都必须先通过内阁核准,总检察署才能启动接下来的工作。

针对杰弗里萨克斯永续发展中心高级研究员黄进发询及总检察长应否从国会议员中遴选,以及总检察长受委为内阁部长的问题,汤米托马斯说,由于涉及国会三分二多数议席的问题,他认为从政治角度来看,这想法并不实际和不会发生。

他以英国最高法院裁定,首相约翰逊要求女王让国会休会是违法的例子,指英国总检察长考克斯兼任部长将会引发很多问题。

出席者包括联邦法院首席法官丹斯里东姑麦文、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莫哈末阿里夫、选委会主席拿督阿兹哈阿兹占、反贪会首席专员拉蒂花,以及巫青团副团长沙里尔等。

“骂我16个月没被捕”  



汤米:改朝后更民主

汤米托马斯说,自第14届大选以后,大马人无疑享有更大的民主空间,包括可相对自由地批判政府。

“在过去16个月,个人被赋予更大自主空间,以及可批判政府。大马人自独立以来从未有过这样大的民主。”

他自嘲说:“有人花时间在社交媒体上猛烈对我进行人身攻击长达16个月,但迄今没一个人被提控。因此这是你们享有多大空间的最好的证明。”

他这番话引起台下观众哄堂。

阿兹哈阿兹占(左)、沙里尔(右起)及拉蒂花聆听出席者的讲话。

麦文:宪法至高无上

联邦法院首席法官丹斯里东姑麦文强调,权力分立是构成联邦宪法的基本结构,任何要破坏权力分立的企图,可被视为对民主和宪政的侮辱。

她说,大马国会不像英国议会那样至高无上,事实上,没有任何一个机构比其他机构更高人一等,只有联邦宪法才是至高无上。

“由于我国立法和行政机构,是通过选举获得授权来决定政府的政策,为了确保这权力依法执行不出现任何偏差,司法机构这时就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她说,真正的三权分立可确保制衡机制,让每个政府机关不会以任何方式侵犯宪法所赋予的权力。

拉蒂花:改革靠廉正诚信

反贪会首席专员拉蒂花直言,我国宪法改革之路依然难行,尤其缺乏廉正和有诚信意识的政治人物,是我国改革之路上遇到的最大阻碍。

她说,宪法改革第一步需从政治人物做起,这些人必须拿出政治决心,而非讲一套做一套。

另外,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莫哈末阿里夫说,为维持大马三权分立的原则,政府需进行良好的行政管理。

他说,在良好管理下,我国才能逐步落实三权分立。

“很多看似完善的宪法架构被破坏,三权分立的执行者需各司其职,在职权范围内解决这些矛盾,维持良好的公共管理和法治精神。”

巫青团副团长沙里尔直言,一些政治人物只会“季节性”出现为人民解决问题,因此人民无需对政治人物抱以太大期望。

此外,针对也有出席大会的大马律师公会前主席拿督安比嘉在问答环节询问沙里尔,巫统会否赞同和建议该党领袖加入一个专司处理种族关系的独立委员会,后者回应,改善种族关系不能只是巫统和反对党的责任,政府也应一同努力。

选委会倡设廉正制衡

选委会主席拿督阿兹哈阿兹占建议政府成立以“廉正”为中心点的制衡机制,确保政府做到权力分立原则。

他认为,政府若设立真正独立和公正的机构来监督每个政府机构的运作,其作用将可包括对每一个政府机构如选委会提出的建议、选举制度或日常运作提出质询。

他建议,有关机构应由退休法官和法律界等专业人士领导,以确保其中立性。

提及国内“买票”风气仍盛,他指为了遏制这种不良风气,选委会积极与其他执法单位合作探讨解决方案。

“有关遏制选举买票或贿选行为的管制法案,相信初步拟案在近期内会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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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U Mobile股权重组 柔佛王室成最大股东

(吉隆坡6日讯)柔佛王室即将成为U Mobile最大股东。

新加坡淡马锡旗下ST Telemedia公司周三(4日)发文告宣布,旗下全资子公司Straits Mobile Investments与我国企业Mawar Setia私人有限公司签署有条件的买卖协议,出售U Mobile的多数股权。

随着这项交易,ST Telemedia在U Mobile的持股,将从48.25%,减少到20%,剩余的28.25%由Mawar Setia拥有。这意味,柔佛王室即将成为U Mobile最大股东。

根据文告,交易完成后,Straits Mobile会持有U Mobile 20%少数股权,U Mobile也不再是ST Telemedia的子公司。

不过,文告并未提及出售股权的具体价值。交易预计最迟在2025年第三季度完成。

该股权的买方Mawar Setia,是由成功集团创办人丹斯里陈志远和柔佛公主东姑阿米娜共同拥有的公司。这家公司于今年4月成立,从大马公司委员会(SSM)获取的资讯显示,陈志远持股70%,东姑阿米娜持股30%。

东姑阿米娜在U Mobile的实际持股将是8.5%,她的父亲,即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陛下,持有U Mobile 22.3%的股权。两人合计将持有这家电信公司30.8%股份,使他们成为最大股东。

陈志远通过Mawar Setia控制U Mobile 19.8%的股份,他也通过其他股东,如Berjaya Infrastructure和U Telemedia的受益所有权,预计在U Mobile的总持股约为22.2%。他的侄女Diana Tan则持有U Mobile 0.28%股权。

这一次股权重组,是基于U Mobile获得我国第二张5G网络牌照,ST Telemedia同意减少其在U Mobile的持股,目的是降低U Mobile的外资持股比例。

网媒The Edge报道,根据文告,ST Telemedia声称将出售的股权为“多数股权”,在交易完成后,仍持有U Mobile “20%的少数股权”,这一表述引发了关于Straits Mobile实际持股比例的疑问。

SSM的资料显示,Straits Mobile在U Mobile持股48.25%,虽然成为最大股东,但这并不是“多数股权”,因为多数股权需要至少持股50%加1股。

文告也指出,完成交易后,Straits Mobile将保留U Mobile20%股权。这意味,如果Straits Mobile只出售28.25%股权,为何文告却称它出售的是“多数股权”?又或者,Straits Mobile的实际持股比例,超过了向SSM公布的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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