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报案不遂大闹警局
醉汉打火机自焚90%烧伤

(怡保23日讯)醉汉报警不遂大闹警局,过后被逮捕扣查,岂料却用打火机自焚,导致身体90%烧伤,被送院救治。

霹州刑事调查主任拿督颜天记高级助理总监指出,47岁的男子巴斯卡前晚饮酒后,在午夜12时许醉醺醺前往九洞警局声称要报案,当时警员相劝让男子冷静,吩咐他在清醒后再回到警局。



“不过,警员的劝告却激怒男子,以警员不接待为由,恫言要把事件贴到面子书公诸于世;男子谩骂后离开警局,但不久后再度回到警局,拉扯警员并作出挑衅行为。”

摩托车搜出巴冷刀

颜天记透露,警员把他扣押,随后在其摩托车搜出一把巴冷刀,当时警方用手铐把巴斯卡的双手反扣,不料,他却从裤袋中取出打火机,点火烧伤自己。

“警方看见巴斯卡的衣物着火后,马上打开其手铐,并试图灭火,过后把他送往怡保苏丹后端姑拜侬医院急救。”

拥12案底涉毒品案



他指出,巴斯卡住在九洞,此前职业为保安员,目前无业,拥有12项案底,涉及刑事与毒品案件。

他补充,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第309条文(企图自杀)、1967年警察法令第90条文(在警局内行为不检)、1955年轻微犯罪法令第21条文,以及1958年腐蚀物、爆炸物与危险武器法令第6条文调查此案。

怡保西区国会议员古拉发文告指巴斯卡在警员看管下发生事故,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应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

他指出,巴斯卡的家人阿娣拉士米(54岁)昨早已到怡保警局备案。九洞警局有闭路电视监控画面,记录当时情况,包括巴斯卡是如何自焚,希望警方能通过视频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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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付网络霸凌 阿莎丽娜:非限制言论自由

(吉隆坡11日讯)国会下议院今日通过2024年刑事法典修正案和刑事程序法典修正案,旨在加强对霸凌行为,特别是网络霸凌的法律应对。

首相署部长(法律及体制改革)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昨日指出,这一修正案的核心目标是建立有效机制以防止骚扰、保护社会,尤其是儿童,而非限制言论自由。

新增“依莎条款”

在为该修正案进行二读和三读总结时,阿莎丽娜说,修正条文旨在提供全面保护,以应对数字时代日益复杂的霸凌问题。 

阿莎丽娜特别提到新增的第507D(2)条文,并将其命名为“依莎条款”(Esha clause)。

该条文的设立旨在防止类似悲剧的发生。

她指出,29岁印裔女网红依莎(原名拉结丝瓦莉)在遭遇网络纠纷和大批假账号辱骂后,曾向警方报案并表示会抗争到底,但不堪心理压力,最终在7月5日轻生。

阿莎丽娜表示,依莎在去世前一天曾向警方报案,认为警方会提供保护,但最终发生悲剧。她提到,许多专家指出我国目前并没有足够的法律来应对霸凌及网络霸凌问题。

应对数字时代挑战

她进一步指出,刑事法典中的多个条文,如第503、504、505、506、507、508及509条文,未能充分考虑数字时代所面临的挑战。

以依莎的案件为例,网络霸凌中的侮辱和威胁言论常常是关键证据,但却难以被执法单位有效收集。

根据新增的第507D(2)条文,任何人若意图激怒他人,导致他人自伤或伤害他人,或明知言辞或行为可能引发愤怒并造成伤害,均构成犯罪,定罪后可被判处最高1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如果受害者因此企图轻生,罪犯可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

网络霸凌文化蔓延

阿莎丽娜还指出,年轻一代已出现网络霸凌文化,部分人通过数字平台隐藏身分,使用假账号或化名进行霸凌行为。

她解释,匿名使得这些人无需承担现实的责任,因此敢于霸凌。

她说,在现实生活中,诽谤和侮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但在24小时不间断运作的数字系统中,隐匿身分的霸凌者却难以追责。

“伤害”定义更明确

修正案还对“伤害”一词的定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考虑到不同个体的心理承受能力差异。

阿莎丽娜指出,有些人能够承受强烈的言语攻击,而有些人可能因一次攻击而无法恢复。法律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确保每个受害者得到公正的对待。

她希望在新法令生效之前,相关部门和父母能够共同努力,让社会各界意识到霸凌、骚扰和网络霸凌的严重性,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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