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指加籍学者为恐怖主义者
扎米汉“诽谤”惹官非

(吉隆坡15日讯)公务员兼宗教师扎米汉过去的言论也惹风波,早前标签加拿大籍回教学者阿布阿敏纳为恐怖主义支持者惹来“诽谤”诉讼。

阿布阿敏纳的代表律师米奥阿米尔指出,阿布阿敏纳9月28日针对扎米汉2016年在面子书的贴文入禀法庭,今日也已经进行第二次的案件处理,并将在11月30日听取辩方针对堂费的陈词。



控方索赔100万

阿布阿敏纳除了向扎米汉索取100万令吉赔偿,也要求高庭强制扎米汉在报章与面子书上道歉,且撤回诽谤言论,并禁止扎米汉继续刊登、发表或煽动他人发表诽谤他的言论。

阿布阿敏纳在诉状中提到,本身曾经撰写、翻译及在逾50本回教相关书籍中发表言论,更成立免费就读的回教网上大选,获选为“2017年最具影响力的500名回教徒,”

扎米汉在这个图文并茂的面子书贴文中写说,“小心!拒绝瓦哈比(教派)!国际恐怖主义支持者被允许在霹雳传教……非瓦哈比教派的学者和法学家被禁止?开放或是盲目?”

根据“马来邮报在线”,阿布阿敏纳指本身从未参与任何恐怖主义相关的行为,但是扎米汉在答辩书中辩称,有关指控是引述加拿大《全国邮报》及英国卫报指阿布阿敏纳过去被禁止入境英国、澳洲、丹麦及肯尼亚的事件。



他也说,在70年代皈依回教的阿布阿敏纳曾经因为被指唆使及招揽人们进入极端行为,而遭到扣留。

他指责阿布阿敏纳从来没有采取行动停止有关报章的报道,或挑战被指涉及恐怖主义活动的指控。他指有关贴文早在网上流传,尽管他不了解其出处,但是他坚信内容为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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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起诉陈德钦《星报》诽谤 上诉庭维持林冠英败诉裁决

(布城6日讯)上诉庭今日一致裁决,维持高庭撤销行动党主席林冠英起诉马华副总会长拿督陈德钦和《星报》诽谤案的判决,并驳回林冠英的上诉。上诉庭3司在一致的判决中,林冠英被谕令支付总计7万令吉的堂费,其中3万令吉给陈德钦,4万令吉给《星报》。

槟城高庭于去年6月21日裁定林冠英败诉,并要求他分别支付2万令吉与3万令吉堂费予陈德钦和《星报》。

3司以拿督史美春法官为首,另外两名法官是拿督阿兹米及拿督阿末卡玛。

林冠英在2022年5月5日入禀高庭,起诉陈德钦(第一答辩人)及星报媒体集团(第二答辩人),指他们因《星报》于同年3月7日的一篇文章对他构成诽谤。

他指陈德钦提出虚假说法,质疑他在担任财政部长期间为学校分配资金的动机

陈德钦指控林冠英在柔佛州选期间,声称拨款400万令吉给郭鹤尧华小,但附带条件是华小需更名。

史美春说,起诉人的起诉没有依据。

阿末卡马指出,理性的人会认为林冠英将针对郭鹤尧华小的资助问题和校名变更问题做出解释。

“我们认为,普通理性的读者阅读了整个被质疑的声明后,都会明白这是为了寻求上诉人(林冠英)作出澄清,解释指控。

“公众对于国民型华小(C)的名称是否可以更改存在不确定性。这需要一个解释。

“林冠英的澄清时刻应该是在柔佛州选举的竞选活动中,当时该文章发表时正值柔佛州选举。”

阿末卡马说,有关议题引起柔佛华社的密切关注,所以需要得到澄清。这是一个明显的选举议题。

他说,法庭认为公众有强烈的兴趣了解情况。显然,所提出的问题是大众利益问题。

林冠英的代表律师是西蒙姆拉里,律师吴健南和阿都拉代表两名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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