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提供不存在投资项目
父女被控诈财50万

两父女由警员带离法庭。

(马六甲21日讯)父女涉嫌提供不存在的投资项目,欺骗数名受害人超过50万令吉,今日在金融服务法令与欺骗法令的9项罪名下被控。

两人否认有罪,法庭谕令各以17万令吉担保,并把案件延至9月20日审理。



住在马六甲峇章的54岁父亲许培来,以及30岁的女儿许欣怡,今早分别在甲州爱极乐两间地庭面控。(人名译音)

父女俩在第二地庭被控5项罪名,指他们于2016年10月至2017年之间,提供不存在的投资项目,诱骗和收取受害人1万至35万不等的现款,触犯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第137(1)条文,以及刑事法典第420欺骗条文。

他们在地庭法官伊丽莎白面前否认5项控状。

在上述金融服务法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判监禁不超过10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万令吉。欺骗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少过1年和不超过10年,以及鞭刑。

主控此案的哈雅都威达副检察司说,由于涉及的损失数目庞大,希望两人不获保外。



被告代表律师依萨卡里说,为父者患有心脏病和高血压,被警方拘捕时来不及取药,而女被告尚有还在哺乳中的孩子,要求让两人保释。

伊丽莎白考量案情后,允许两人分别由一名担保人以13万令吉担保。

父女俩随后在另一个地庭面对另4项控状,但皆否认他们于同一日期,欺骗和提供不存在的投资项目而触犯该两项条文。法官诺玛依斯迈允许两人分别以4万令吉保释,案定9月20日审理,并下令两被告必须到附近警局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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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郎遭同事骗走大马卡 向42组阿窿借贷

(吉隆坡22日讯)一名华裔女子刚踏入职场就遭遇同事陷害,不仅骗取其大马卡,还冒充其名义向约42组阿窿借贷,导致女子全家都频繁遭到阿窿的骚扰。

受害者黄小姐(25岁,客服)的母亲刘女士(52岁,家庭主妇)表示,不堪其扰的一家人,为尽快摆脱阿窿的骚扰,去年12月曾自掏腰包,花费逾15万令吉偿还所有债务,不料时隔6个月后,仍有阿窿追债。

刘女士今日在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拿督斯里张天赐、马青署理总团长张佑铨、马华联邦直辖区州法律事务局主任张玮伦,以及马青联邦直辖区公共服务投诉队队长林昇伦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公布事件详情。  

她指出,女儿的同事是于去年4月,以“可协助降级电讯配套”为由,骗走女儿的大马卡,而她们是在3个月后接获阿窿追债来电,才发现对方竟冒用女儿的名义,向阿窿贷款6万令吉。

自掏腰包还债

她表示,虽然她们当时已向警方报案,并找该名同事对质,惟对方实在无力偿还债务,为摆脱阿窿骚扰,她们只好替对方偿还欠债。

她说,去年12月就已还完约15万令吉的债务,不料至本月5日,再有1名自称是早前曾向女儿放贷,如今已离职的阿窿经理,称尚有债务未缴清。

她也说,对方还不断恐吓她们,并扬言要公开其家人的照片及放火烧屋及车子,害怕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她于是求助于张天赐。

男子遭“阿窿经理”诈财

另一名现身记者会的受害者是1名华裔男子陈先生,他上个月25日向1名李姓阿窿借贷3000令吉周转,惟最终仅收到1000令吉。

他指出,于7月27日偿还1000令吉后,对方却要他在当天偿清余额,否则就需要支付1万令吉,同时还要公开其家人照片。

称可助解决债务

他说,基于顾虑到一家人的安全,他于本月1日报警,惟翌日便接获1名自称阿窿经理的来电,声称可协助解决债务。

他也说,由于对方精准掌握报案细节,更要求支付2000令吉作为解决费用,他按照指示,先汇款1000令吉予对方。

陈先生说,没料到李姓阿窿随后又再向其追债,说他不认识该名阿窿经理,他才惊觉受骗,于是求助张天赐,并再度报警。

他也说,张天赐曾协商并邀请两名阿窿现身解决问题,但对方以诸多借口推托见面,因此相信对方是老千。

张天赐补充,该部从年初至今,共接获216宗涉及阿窿的案件,债务金额高达19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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