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改口认罪 公开道歉
女司机辱警罚3100

女车主向全国的警察道歉,保证以后不会再犯。(档案照)

(八打灵再也20日讯)行动管控令期间在路障辱骂警察“白痴”的女车主,今日在推事庭改口认罪,两项控状分别被判罚款100 令吉和3000令吉。

推事扎凡拉欣在44岁的被告唐宝静(译音)俯首认罪后,判如上述。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以坐牢1天及1个月代替。过后,被告缴清罚款。



被告共面对两项控状,首控状指被告上个月31日早上9 时40分在灵市哥打白沙罗的路障,阻碍警察执行任务,抵触刑事法典第186 条文(妨碍公务员执法),一旦罪成可判监禁最高2 年或罚款1 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另一控状指被告同日同地点在警方执行任务时,辱骂警察“白痴”,抵触1955年轻微罪案法令第14条文,罪成最高罚款为100 令吉。

被告在被控当天获准以4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候审。

被告代表律师拿督苏拉星早前代表被告求情时说,被告家中87岁的母亲因中风,再加上在车龙中塞了2 个小时,才会情绪失控作出侮辱警察的行为。

母亲昏迷求减罚款



“被告没有任何刑事案底,而且她在被提控前已延扣2 天,这足以让她反省错误。”

苏拉星说,被告月薪原5000令吉,但现今已减半,加上其母亲正处于昏迷状态,需要大笔医药费,因此请求法庭施予最低罚款。

“被告已意识本身犯下严重的错误,并向全国的警察道歉,保证以后不会再犯。”

副检察司茜蒂祖拜达指不尊重国家安全部队是一项严重的罪行,要法庭合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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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撞死3大学生 女司机控3谋杀罪

(吉隆坡15日讯)在玛拉工艺大学(UiTM)龙运校区撞毁两辆摩托车,导致3名大学生当场死亡的女司机今日被带往龙运地庭面控3项谋杀罪。

控状指49岁的被告诺丽占依斯迈于10月9日晚上7时35分,在龙运玛拉工艺大学校门外的班台路,致死25岁的阿克马杜齐林、20岁的古阿力艾扎和20岁的凯里尔安华,抵触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绞刑或坐牢不少过30年但不超过40年。

法官诺阿米拉法蒂哈谕令将被告送往柔佛州新山柏迈医院进行精神评估,并择定11月7日进行案件审理。

本案主控官是阿兹占阿都拉和诺阿兹哈妮副检察司,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诺法拉欣。

据悉,被告预料将在瓜拉登嘉楼地庭面对另一项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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