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曾提禁代议士家人经商
陈赛珍抨林冠英言行不一

郭秀春(左起)、甘碧霞、陈赛珍及张锦菁抨击首长言行不一致。

(槟城4日讯)民政党槟州妇女组代主席陈赛珍抨击槟州首长林冠英言行不一,指对方在第13届大选中第4项竞选宣言曾提及,禁止人民代议士家人经商,但在“英宅”买卖程序上却由妻子周玉清律师楼办理。

她说,为何首长没有限制妻子继续法律上的业务?



她今天在民政党槟州妇女组州委郭秀春、副主席甘碧霞、副秘书张锦菁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时指出,林冠英在去年11月的州议会上回应巫统议员提出的书面提问,也曾提起宣言中所说的“禁止人民代议士的家人经商”,但现实中却背道而驰。

对于拥有律师背景的槟州行政议员佳日星、州议员雷尔等人已在周日召开记者会回应,法令上并没有阐明律师不能为配偶办理买卖屋子程序,因此并没有违法,陈赛珍表示,不管合法与否,但事实证明林冠英的言行不一致,并要求对方给予解释。

她也挑战所有的行动党议员,就“英宅”事件勇敢站出来表达看法。她说,若这些议员认为首长的豪宅买卖处理方式是对的,那么就代表了他们纵容这种做法。若这些议员认为首长的举动有欠妥当,就恳请这些议员们言行一致,履行本身所说过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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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持千万资产 “慕尤丁有能力付140万赔偿”

(吉隆坡13日讯)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说,国盟主席丹斯里慕尤丁是富人,完全有能力支付法庭下令赔偿的140万令吉。

林冠英反对慕尤丁申请暂缓有关的法庭的申请中,通过宣誓书这么指出,这位前首相于2020年7月的资产申报中,显示有此能力。

他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公布的内阁成员资产申报资料显示,慕尤丁每个月收入有9万3841令吉65仙,而且持有价值在1000万令吉和1500万令吉的资产。

高庭于上个月8日裁决,慕尤丁诽谤林冠英成立,必须支付135万令吉赔偿及5万令吉堂费。林冠英事后在仍没有拿到赔偿金的情况下,入禀法庭要求宣判慕尤丁破产。

慕尤丁于本周初申请暂缓执行高庭的有关判决。

他说,如果他被判破产,就将失去国会议员资格。

慕尤丁表示需要时间筹钱,并说林冠英的律师两次来函追讨判决付款。

他说,在等待上诉庭对他提出的上诉作出宣判前,他准备先付70万令吉进林冠英代表律师以利益相关者持有的户头。

然而,林冠英认为该提议应该被拒绝,因为它质疑法院判决的完整性。

他说,判决金额虽然巨大,但并不足以构成需要批准暂缓执行的特殊情况。

他指慕尤丁的上诉不会无效,因为判决纯粹是金钱性质的。

高庭将在周一聆听慕尤丁寻求暂缓判决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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