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林吉祥抨纠缠琐事
“民政沦国阵三丑政党”

林吉祥

(槟城23日讯)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指出,民政党在3天里有力地证明了自己已沦为国阵里的“三丑”政党,因为不敢针对马来西亚重大的课题发声,只会纠缠在琐碎和微不足道的事件上。

“首先,第一个丑角是民政党全国主席兼部长拿督斯里马袖强,当他挑战我在第14届大选和国阵/民政党槟州主席邓章耀对垒时,他创下了政治历史,即不是以自己名义而是代表他人发出挑战。



他在文告中说,第二个丑角则是国阵/民政党槟州主席,他继续拐弯抹角企图掩饰他想要在下届大选再次上阵的意图,但他却不敢重返他曾经在1995年、1999年和2004年当过三届州议员的巴当哥打州选区。

第三个丑角是民政党副主席刘华才,他企图通过攻击行动党霹雳州主席兼太平区国会议员倪可敏涉及东运会和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丑闻主要人物槟州亿万富豪刘特佐的嘲讽来制造新闻。”

林吉祥在文告中指出,民政党领袖不敢针对已经为马来西亚带来“环球贼狼当道国家”的污名的一马发展公司丑闻吐出一句批判的话,因为民政党老早就已经忘了初期的民政党领袖想要成为国阵“良心”的意愿。

反应

 

要闻

林吉祥父子郭素沁“表亲论”案胜诉 茜蒂玛丝杜拉需赔75万

(吉隆坡4日讯)民主行动党元老丹斯里林吉祥、主席林冠英和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起诉伊斯兰党甲抛峇底国会议员茜蒂玛丝杜拉的“表亲论”诽谤案胜诉,因此答辩人需赔偿3人共75万令吉的赔偿金。

高庭承审法官拿督郭树顺作出判决后,谕令答辩人分别赔偿林吉祥30万令吉、林冠英25万令吉和郭素沁20万令吉。

法官还规定,如果答辩人未能在期限内支付赔偿金,则每年需额外支付5%利息。此外,答辩人也受促,分别向3名行动党领袖支付2万5000令吉的律师费。

法官裁定,茜蒂玛丝杜拉于2023年在登嘉楼甘马挽发表及在社交媒体上传播的有关言论属于诽谤,且缺乏证据支持,因此其行为是出于恶意,且不接受她以“公正评论”作为辩护理由。

茜蒂玛丝杜拉于去年11月4日在登嘉楼甘马挽一场演说中,指控林吉祥、新加坡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和前马共总书记陈平三人是有血缘关系的表兄弟,而林冠英妻子周玉清则与郭素沁是亲戚关系。

去年11月27日,林吉祥、林冠英和郭素沁入禀法庭,起诉西蒂玛斯杜拉诽谤。

此外,茜蒂玛丝杜拉也面对警方的刑事调查,警方援引刑事法典505(b)条文与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她。

刑事法典505(b)条文阐明,任何人发表、刊登或传播意图引起公众恐慌的声明、谣言或报道,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至于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条文则禁止任何人引起公众恐慌。

视频推荐: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