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槟交通局官员受贿案
第三批6官员扮“神秘人”上庭

6名被告皆穿连帽外套、戴上头套及口罩,不让面貌曝光。

(北海26日讯)槟州陆路交通局执法人员涉嫌包庇超载罗里一案,今日进入第三场提控,18名嫌犯中的第三批6名官员,被控14项主要控状及14项交替控状,共涉1万900令吉贿金,所有被告不认罪,案展9月24日过堂。

这批被告于周五上午8时许,陆续抵达北海法庭,然后分成4批从不同楼梯口进入位于4楼的地庭,他们穿上连帽外套、戴上头套及口罩,还使用文件挡住面貌,避免曝光。



继6 名陆路交通局及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官员前天被控,另6名上述两机构官员昨天被控,今日再有6名陆路交通局官员被控,连续3天下来,共有16名陆路交通局官员及2名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官员被控,18名被告共面对117项主要控状及117项交替控状,所涉及贿金高达10万4550令吉。

18被告涉贿10.4万

6名被告被控于2016至2018年期间,在不同银行多次接受贿赂者提供的贿金,以作为不向违反条例的罗里运输公司Sam Lian Transport and Tyre Sdn Bhd及TSR Transport Sdn Bhd采取执法行动的报酬,因而触犯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B)条文,而每项控状都有一项触犯刑事法典第165项条文的交替控状。

法官妮占指出,被告面对的控状是严重罪案,即使收取1令吉贿金也可被罚款1万令吉,甚至让被告丢失公务员工作。因此,允许第一名被告阿米诺拉菲以1万令吉保释金及1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其余5名被告则以8000令吉保释金及1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同时需交出国际护照。

此案主控官是莫哈末阿兹兰和莎罗娃妮副检察司,第三名被告阿布乌柏达的代表律师是哈菲再诺,而其余5名被告的代表律师是莫哈末哈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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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中国银行前董事长 刘连舸受贿罪成判死缓

(北京29日讯)中国银行前董事长刘连舸因为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罪,被中国法院判处死缓、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中国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刘连舸受贿1.21亿人民币(约7400万令吉),违规发放贷款33.2亿人民币(约20.37亿令吉),造成本金损失1.907亿人民币,因此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终身剥夺政治权利,以及处以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也对刘连舸受贿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根据中国央视新闻报道,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23年期间,刘连舸利用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中国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务共计折合1.21亿余人民币。

另外,2017年底至2020年初,刘连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任职期间,明知相关企业不符合发放贷款条件,违反法律规定,推动向相关企业发放贷款总计逾33.2亿让人民币,造成本金损失逾1.9亿人民币。

法院指出,刘连舸的犯罪行为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但由于他如实供述罪行、涉案赃物大部分已经追缴,死刑可以不立即执行。

资料显示,刘连舸生于1961年5月,吉林人,长期在金融系统供职,2023年3月被官方通报落马,同年10月被开除中共党籍。

爱好女色

在刘连舸落马之后,中国媒体曾爆出他爱好女色,无论在进出口银行还是中国银行工作期间,他都经常晚上叫女性下属去办公室“谈心”。

还有报道称,“他在中国工作时经历了第四次结婚,新妇据说是其直系亲属的前女友,曾托他安排工作”。

刘连舸是2022年中共二十大后,首个落马的中管金融企业“一把手”。有评论认为,中国官方近年明显加速对落马的金融领域领导干部的查处,释放出加大对国企、金融领域反腐败力度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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