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殴打私召车司机
4被告罚5千

(槟城8日讯)被控殴打涉嫌非礼越南籍女乘客的优步司机案,4名被告在案件今日开审时改口认罪,结果被判每人罚款5000令吉,或以监禁5个月代替。

4名被告分别为37岁的首被告张秋明,他是女乘客的丈夫、32岁的次被告黄春平、31岁的第三被告郭恆达,以及26岁的第四被告王国良(人名皆译音)。他们过后缴付罚款离开法庭。



他们被控于今年6月7日下午3时,在垄尾一带参与骚乱,并致伤30岁的莫哈末苏克里(优步司机),触犯刑事法典147条文。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必须判处最高可达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司机涉嫌非礼女乘客

4名被告在6月15日首控时全否认有罪,每人当时获准以6000令吉保外,并被谕令每周一必须到警局报到。

根据早前新闻报道,案中越南妇女申诉被优步司机非礼,其丈夫较后在垄尾一带纠众殴打该司机。

警方在事后除了逮捕该名司机外,也逮捕这4名被告助查,而该名优步司机,则在6月13日被控非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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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殴打孕妻致重伤昏迷 暴力夫罪成判监10年

(新山9日讯)两年前恶意殴打怀孕妻子至重伤昏迷的被告罗斯马尼今日在新山法庭被判处10年监禁,刑期自今日起生效。

被告的代表律师希山加法为其求情,指被告为自雇人士,拥有两名妻子及8名年龄介于2岁至19岁的孩子,且仅持有大马教育文凭(SPM)。他强调,被告是初犯,同时患有心脏病,且已因无法支付保释金坐牢1年2个月,之后未再犯罪,希望法庭酌情裁定。

尽管如此,法官哈芝丽雅在审理后仍维持10年监禁的原判,辩护律师随后表示将提起上诉。

较早前,主控官西蒂法蒂玛也在庭上严厉谴责被告,指被告身为丈夫,本应有照顾妻子的责任,但他却对亲密的家人施以暴行。

她呼吁法庭作出严厉判决,以震慑潜在施暴者,并提高社会对家庭暴力问题的警觉。

据报道,被告被控于2021年5月4日清晨,在其位于新山拉庆甘榜阿曼的组屋单位内,对当时正怀孕的第三任妻子嘉希达拳打脚踢,甚至还将妻子踩在地上,造成后者身受重伤、昏迷不醒。

腹中儿子变残疾

事发后,被告也立即被警方逮捕,并于2021年6月17日被控上庭,惟当时被告并不认罪。

据悉,受害人是一名前公务员,她当时已怀有10周的身孕,被送往新山中央医院急诊室救治后,一直维持昏迷状态。之后在昏迷中剖腹产下儿子埃山。

2023年3月,受害人家属成功通过森美兰宗教法庭,裁定受害人与被告的婚姻无效。

今年11月,受害者的妹妹法兹雅也向媒体透露,今年已3岁的孩子因成长缓慢,被确认残疾,而姐姐则一直处于半清醒状态,依然无法说话及作出反应,只会点头。

本案原订今年11月3日下判,但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沙列告诉法庭,其当事人因呼吸急促,于11月2日下午被送往吉打的本同医院治疗。当时的承审法官法蒂玛扎哈里因此将案件展延至今日。

今日在法庭上作证的法兹雅,语带哽咽的陈述事发后至今,姐姐犹如活死人一样,生活无法自理,吃喝拉撒一切都需要由她全权操办。

她指出,孩子的就诊与复诊也由她负责,而施暴者与其家人至今皆对姐姐与孩子不闻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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