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洛曼等4人打伤马大生
下月19过堂

阿都慕塔利(左)与洛曼打伤大学生的案件,将于下月19日重新过堂。(档案照)

(吉隆坡8日讯)推事庭今天择定巫统最高理事拿督洛曼和巫统八打灵再也区部主席阿都慕塔利等4人被控在3月致伤一名大学生的案件,于8月19日重新过堂。

主控官阿当莫哈末副检察司在庭上说,与此案有关的数份文件未交给辩方。



他指出,控方今天已在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条文下把文件,包括此案受害者的报案书交给辩方。

未获医药报告

“无论如何,我们尚未从马大医药中心接获受害者的医药报告,因此,我要求择定另一个过堂日期。”

接着,推事道菲阿凡迪择定此案在8月19日重新过堂。

4名被告的辩护律师也分别证实已获得有关文件。



4名被告分别是洛曼(46岁)、也是华玲国会议员拿督阿都阿兹弟弟的阿都慕塔利(48岁)、巫统班底谷办公室书记沙蒙(48岁)以及律师楼送信员诺扎基法(44岁)在3月28日面对致伤一名大学生的两项控状,惟他们否认有罪。

这两项控状指出,4名被告与1名在逃嫌犯成为非法集会的成员,为达到共同目的造成公共危险,其中一人从背后锁紧和扯头发,导致23岁的马大生黄彦铬受伤。

他们被指于2019年3月22日下午3时30分,在十五碑新班底路安佳餐馆(Restoran Amjal)前的巴士站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致伤),并可与相同法典的第149条文(非法集会每一成员皆有罪)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1年或罚款高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洛曼也面对一项在上述相同地点、日期和时间,意图造成同一名受害者损失的控状,也就是撕烂对方的纸板。

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26条文(恶作剧)的洛曼不认罪,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将被判坐牢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阿都慕塔利被指于2019年3月22日下午3时45分,在同一地点蓄意致伤网络媒体实习生茜蒂玛丽燕(25岁)的右手拇指,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

他对此不认罪。

他同样不承认指他在同一时间和地点,蓄意对受害者使用刑事暴力的交替控状,所抵触的条文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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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控方接指示撤上诉 洛曼摆脱2假新闻官司

(吉隆坡4日讯)随着控方接获指示撤回上诉后,被地庭宣判无罪释放的巫统前最高理事拿督洛曼,终于摆脱他面对2宗传播假新闻的官司。

主控官拿督巴迪勿斯扎曼副检察司今日在案件进行过堂时禀告高庭法官拿督阿兹哈:“我方接获指示,以撤回对答辩人(无罪释放的判决)提出上诉。”

洛曼的代表律师罗根艾斯甘达说,辩方不反对控方撤回上诉。

法官阿兹哈随后腾空原定于10月15日重新过堂的庭审。

洛曼被控于3年前通过视频发布假新闻,声称一名警官的死因与疫苗有关,惟地庭在去年6月23日判其表罪不成立,当庭释放。

发布警官死于疫苗消息

根据控状,洛曼在其脸书发布一名警官死于疫苗的消息,因而抵触2021年紧急法令(必要权力)(2号)第4(1)条文。

地庭法官诺哈斯妮雅认为,辩方已成功在控方举证阶段,挑起本案的合理疑点。

控方随即在去年6月针对裁决提出上诉,辩方则入禀陈情书以撤销该上诉申请。

现年51岁的洛曼在2021年10月1日被控时,不承认通过视频发布不实新闻的罪控,即一名警官的死因是与疫苗有关。

控状指出,被告于2021年4月9日晚上10时38分,通过网名“Lokman Adam”在脸书发布假新闻,意图引起民众的不安。

上述视频于2021年4月11日晚上8时55分,在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部网络及多媒体罪案调查组,经人阅览。

此罪行被指抵触2021年紧急法令(必要权力)(2号)第4(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

另外,地庭在去年11月7日宣判,洛曼被控于2021年通过视频散播关于冠病病毒假消息,声称印度公民入境我国导致疫情扩散的表罪不成立无罪释放,控方对该裁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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