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涉嫌放走3外籍人士
3警官否认受贿指控

(莎阿南23 日讯)3名警官因涉及受贿协助释放3名被捕外籍人士,今日在法庭面对6项主要控状和4项交替控状,他们否认有罪,法官择定3月6日过堂,并择定6月29日起至7月3日展开为期5日的审讯。

3名被告分别是拉美斯助理警监、警长莫哈末沙菲兹及伍长慕兹祖丁。



根据控状,他们被指于2019年5月28日至6月4日,在八打灵再也警区刑事调查组办公室收取共2万2500令吉的贿款,以作为释放商人巴里马兰3名被捕外劳的酬劳。

3名被告之中,以拉美斯面对的控状最多,他共面对4项主要控状和2项交替控状,他被指于5月28日下午4时30分收取两份总值1万500令吉的贿赂,并于5月30日和6月4日与莫哈末沙菲兹再度收取共7000令吉的贿款。

被告们的行为抵触了2009年反贪委员会法令第16(a)(B)及17(a)条文,同时面对刑事法典第165条文(贿赂)的交替控状。

3名被告在通译员读出控状后否认有罪,主审法官罗兹娜准许被告以每项主要控状3000令吉的保释金及担保人保释,同时谕令交出国际护照。

罗兹娜也警示被告定时出席审讯,不要在没有告知法庭理由的情况下缺席,否则法庭一定会发出逮捕令。



主控官为来自雪州反贪会的莫哈末苏菲安及莫哈末法兹里副检察司;拉美斯代表律师为阿斯瓦迪及阿兹鲁;莫哈末沙菲兹及慕兹祖丁代表律师为里达阿都苏比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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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岸

意外现场查案 2警官遭撞伤

(马兰23日讯)两名警员驱车往交通意外事故现场查案,怎料遭四驱车撞及,两人双双受伤送院治疗。

这起意外事故是于今日凌晨3时25分,在关丹路通往吉隆坡路的第74.5公里处发生。

马兰警区主任黄健威发文告指出,事发时,两名交通调查与执法组的警员驾驶警车前往增卡19区调查一宗交通意外事故,不料在抵达案发现场时却遭一辆四驱车撞及。

他说,肇祸的四驱车来自反方向道路,在抵达事故现场时不知何故突然失控,直接撞向警车,导致车内两名警员受伤送院治疗。

“驾驶警车的是36岁的曹长,他伤势严重,而乘客则是29岁的伍长,胸部和头部受伤,两人目前仍在淡马鲁医院接受治疗。”

黄健威说,四驱车由一名48岁的司机驾驶,事后这名司机胸部受伤,同样在淡马鲁医院就医。

“警方已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3(1)条文(鲁莽驾驶导致车祸)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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