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涉恐吓要杀死诊所女职员
少妇上诉得直改罚款8千

莎慕丽丝华莉(中)在丈夫(右)的陪同下, 在庭外感谢雷尔的协助。

(亚罗士打23日讯)少妇于两年前涉嫌恐吓要杀死一名私人诊所女职员,罪成换来5天监禁及罚款8000令吉,惟她因不服所判,今天在亚罗士打高庭提出上诉,获得司法专员曾月丽改判免徒刑,但维持8000令吉的罚款。

被告莎慕丽丝华莉(34岁),是一名育有4名年介7岁至12岁的家庭主妇,今天在丈夫陪同下出庭,当闻判后如释重负,展露笑脸。



她面对控状于2016年6月4日下午3时40分,在居林东姑阿米拉路恫言杀死一名私人诊所女职员斯里芭查娜蒂妮(39岁),而触犯刑事法典第506(刑事恐吓)条文。

此案于今年2月12日在居林推事庭审结,被告罪成,被判入狱5天兼罚款8000令吉,若无法邀清罚款,则须以6个月监禁取代。

被告不服所判,通过律师雷尔入禀高庭提出上诉,而控方也因不满推事庭的判决过轻,同步提出上诉。

根据案情,被告因病痛的母亲连续两天前往该诊所时,不满职员的待遇,愤而祸从口出,结果招惹官司,须付出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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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马

闯屋恐吓前生意伙伴 拿督商人认罪罚款5500

(加央5日讯)一名拿督级商人因与前生意伙伴在商业合作上产生争执,擅自闯入对方住家并进行恐吓,今日在法庭上承认罪行,并被判处罚款5500令吉。

现年63岁的被告奥斯曼,今日在妻子和子女陪同下,在加央第二推事庭面对两项控罪。

首控状指奥斯曼于去年8月29日晚上10时23分,未经允许闯入位于亚娄督京巷的民宅,触犯刑事法典第447条文(非法入侵建筑物)。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6个月监禁或罚款3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奥斯曼对此罪名认罪,法庭判处他罚款2000令吉,或选择监禁6个月代替。

次控状指控他在同一时间和地点,以恐吓语言威胁屋主,违反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一旦罪成,可面临最高7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奥斯曼对此项指控也认罪。

辩方律师阿兹拉代表被告请求轻判,指奥斯曼为初犯,且已认罪,节省了审讯时间。同时,他患有哮喘和经络疾病,且需负担妻子与四名子女的生活开销,恳请法官给予宽大处理。

推事安娜罗莎娜判处奥斯曼在次项控状上缴付3500令吉罚款,或选择监禁8个月代替。奥斯曼随后依法缴付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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