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烟蒂灼身 拖把打头
3女佣不堪被虐逃离

3名外籍女佣在讲述遭雇主虐待情况时,相互抱头痛哭。

(马六甲29日讯)3名外籍女佣在过去不断受雇主虐待,包括以烟蒂灼伤、以拖把打头及背部,最后忍无可忍,逃离雇主家后报警求助。

事主阿蒂荷玛雅妮(20岁)哭诉,指她与两名同乡在餐饮店工作,于本月27日下午5时,遭雇主以拖把打头及背部。



“雇主稍不满,就对我们拳打脚踢,每日活得心惊胆颤。”

她表示,雇主家人也不例外,稍有不合他们心意,就会拧她们的耳朵或双手,造成身体多处瘀青,雇主母亲有时候也会扇她们耳光。

“另一名同乡也曾遭雇主以烟蒂烫伤,我们的头部也遭重击,甚至流血。”

由于不堪频被雇主虐打,她们趁雇主不注意时逃离,并在友人的协助下报警求助。

各报媒体今日前往餐饮店了解时,发现店屋大门深锁。据悉,该餐饮店已营业4年,每逢周日休息。



马六甲州刑事调查主任卡马鲁丁证实,警方已接获投报及传召涉案人到警局问话,并将援引刑事法典第324条文(以武器致伤)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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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赵明福家属与枉死者家属 吁立法禁止执法员施虐

(吉隆坡9日讯)赵明福家属和拘留期间死亡的受害者家属今日齐呼吁政府立法,禁止执法人员实施身体虐待,从而遏止拘留期间的酷刑和死亡问题。

受害者卡马鲁尼占、赛莫哈末及赵明福的家属指出,由于在拘留期间死亡的案件已成为长期存在的问题,因此需要法律加以遏制。

他们今日在记者会上发表联合声明,并发布他们建议的反酷刑法案时说,如果执法人员因实施酷刑、性虐待、强奸、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被判有罪,将面临30至40年的最高监禁刑罚。

“此外,目睹其他执法人员酷刑行为的执法人员必须向警方、独立警察行为不检委员会(IPCC)或人权委员会报告,否则将构成犯罪。”

他们指出,虽然现有法律可以适用于拘留期间死亡案件,但这些法律很少用于提控,更难以对实施酷刑的执法人员定罪。

他们因而宣布,成立一个扣留期间受虐者后援组织,以倡导相关改革。

扣留期间受虐者后援组织计划发起全国巡回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有关法案的认识并争取支持。

赵明福生前是时任行动党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政治秘书,他于2009年7月16日,被发现卧尸在莎阿南商业广场5楼阳台,此前在同大厦14楼反贪会办公室录口供。

卡马鲁尼占和赛莫哈末则是在拘留期间死亡的被拘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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