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王德光恩师友人列被告
“24党”22党羽面控

22名被指为“24党”私会党党员的被告,周一被押往法庭面控,蓝衣者为被告之一的黄长城。

(槟城20日讯)22名被指是“24党”私会党党羽的男子,今早被警方押上法庭面控,基于控方需时厘清此案件应该在高庭或地庭审讯,地庭法官罗斯兰将案件订于3月20日过堂;22名被告,皆不准保释。

拥拿督斯里头衔的其中一名被告,也是“保镖枪杀拿督雇主”案的死者拿督王德光“恩师“黄长城的代表律师哥宾星告诉记者,基于22名被告是在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下被逮捕,但却在刑事发典下被控,这已引起争议,因为在国家安全罪行法令下提控的案件,应该在高庭进行审讯。



他说,控辩双方在庭上经过商讨后,地庭法官允准给予控方时间,让双方厘清有关争议及厘清案件应在哪一个法庭审讯,并会在过堂时再作出进一步的决定。

被告们步上警车,准备离开法庭。

拿督斯里是首脑

根据控状,22名被告分别被控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27日,以及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29日,被发现是私会党“24党”党员,因此抵触刑事法典130V(1)条文(被认定为犯罪集团成员)。在此法令下,一旦罪成者,将面对至少5年或最高达20年监禁。

被告群当中,除了被指是“24党”头号人物的拿督斯里黄长城备受关注之外,“保镖枪杀拿督雇主”案中的拿督王德光丧礼的发言人马志成也是被告之一。

至于早前被警方通缉,也是“保镖枪杀拿督雇主”案中生还者的拿督友人林汶龙,则不见在被告群里。



被告们被警方“前后夹攻”,护送离开法庭。

1被告否认私会党员

法庭翻译员以华语念出控状内容,让所有被告明白所被提控的法律条例。

所有被告皆在翻译员念完后表示明白,惟第10名被告杨俊兴(译音)却在翻译员念出控状时,中断翻译员,并否认自己是私会党党员。同时,以不友善的语气要求翻译员告诉他,以什么理由来提控他。

最后在翻译员解释所念出的都是控状内容后,他才向法官表示“Thank You Sir”后坐下来。

22名被提控的被告如下(人名皆译音):1)郑瑞金(31岁)、2)马惠祥(44岁)、3)余进福(44岁)、4)程益峰(34岁)、5)黄长城(55岁)、6)马志成(46岁)、7)杨家满(26岁)、8)吴俊贤(36岁)、9)吴亚梅(45岁)、10)杨俊兴(37岁)、11)丁国豪(27岁)、12)林良发(27岁)、13)朱家兴(32岁)、14)宋伟宏(33岁)、15)张钟耀(36岁)、16)杨俊鸿(45岁)、17)李秋宏(40岁)、18)陈书庆(36岁)、19)郑汉明(38岁)、20)董顺宝(24岁)、21)张金耀(24岁)、22)丁国伦(29岁)。

特警包围被告栏

22名被告是在今早8时16分被押送到槟城法庭,并在上午10时45分才开始被提控。提控期间,超过15名的特警包围着被告栏。而被告们的多名亲友挤满地庭内,有者则被允许席地而坐,无法入内的亲友们则在庭外等候。

22名被告当中,只有数人聘请律师,即黄长城的代表律师为哥宾星、马志成的代表律师为陈玥錆,第四被告程益峰(译音)的律师为许日昇、第10被告杨俊兴(译音)的律师为马兴达兰、第16被告杨俊鸿代表律师为马迪木兰。此案的主控官则有3名,包括林家仪、加拉尼、莫哈末法兹兰。

面控程序结束后,被告们在中午12时57分被押离现场,而收押所有被告的警车,在另5辆特警警车“前后夹攻”的方式,护送离开法庭。被告们在步上警车时,因为被告家属争相上前慰问,加上媒体争相拍摄,以及孩童婴儿哭闹,场面一度混乱。 

武装警察荷枪实弹在法庭外驻守。

武警荷枪实弹驻守

22名被指是“24党”私会党的党羽今日被提控上庭,数名武装警察荷枪实弹的在法庭严阵以待。

有关22名被告是于今早约8时16分被押送到槟城法庭。除了负责押送的警员及庭警之外,还包括全副武装警察。武装警察更在押送被告们的警车抵达后,荷枪实弹的围绕在警车旁。场面一度显得紧张,也引起民众关注。

保镖枪杀拿督雇主”案中的死者王德光的遗孀邹彩萍(右)也前来法庭。

王德光遗孀出庭

而被告们的家属在清晨7时30分开始陆续抵达法庭等候,据媒体观察,原先到场的以女性居多。其中出席者包括早前轰动全国的“保镖杀拿督雇主”案的死者拿王德光的遗孀拿汀邹彩萍。

另一方面,被告们在警车内不满媒体闪光灯不停,数度对着媒体喝倒采。

槟州总警长拿督威拉蔡义来昨日在文告中指出,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刑事调查组与槟州警方刑事调查组是于今年1月28日联手展开的取缔“24”私会党行动,共扣捕22名年介24岁至55岁的华裔男子,他们都是“24党”的活跃党羽。

他说,这22人已在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下受调查,并将在刑事法典第130(V)条文下被控。

反应

 

时事

证人:高喊质问后开枪
被告干案时精神正常

被告惹阿法被带上庭聆审。

(槟城18 日讯)“保镖杀拿督雇主案”第18名证人阿米鲁供证时告诉法庭,他觉得被告干案时的精神状况是正常的,对方是在高声呼唤他后,朝他左肩膀开枪。

阿米鲁是在被告惹阿法的代表律师阿特巴南在庭上盘问他说,是否觉得被告在开枪后,又朝天开枪,再到车旁徘徊的举动,是否属于不正常时,这样回答。



任职国营电视台摄录记者的阿米鲁表示,被告在质问他时,是提高声量而且脸露怒气,随即开枪击中其左肩膀。

他说,被告朝他开枪后,中枪伤的他尚有意识,但不知被告逃跑与否,只知晓对方是直接走开。

阿米鲁表示,他在当天赶到案发现场时,发现有一位华裔阿伯坐在路旁,以为对方是车祸伤者,遂上前搀扶和询问,孰知却被突然出现的被告朝其左肩开枪。

他说,当时他以为被告是路人,并没意识到是持枪的被告。他慰问阿伯时,在较远处的媒体同行依斯干达曾高喊“阿米鲁……手枪……”,唯在来不及反应下,已遭被告开枪击中。

阿米鲁独自出庭供证。

被告律师质问阿米鲁,为何他在庭上供证时指并非第一眼就看到被告,而是被告突然出现后向他开枪,但在报案书中却指第一眼就看到华裔阿伯和被告。此外,阿米鲁在报案书中指被告质问他时是说:“你要什么?”,但阿米鲁今日在庭上却说被告当时说的是:“你看什么?”



被告律师在纠结于此问题时,阿米鲁答说意思是一样的,并表示是根据朋友的说法给口供。

高庭司法专员拿督阿都华合随即谕令双方勿为字眼和小问题纠结,案中的重点主要是要厘清证人认得被告,而被告有向证人开枪。

此案主控官为依尔玛莎峇哇蒂副检察司,今日共有6名证人出庭供证。证人除了阿米鲁外,尚有警方摄影员卡马鲁丁、峇哈鲁阿敏,印裔死者太太达查雅、华裔死者“小丑”崔汉明姐姐崔宝萍,及警方科学鉴证小组警长阿米鲁丁。

阿都华合较后将案订于11月13日至15日、12月10日至13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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