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用户公开恐吓林吉祥
李存孝报案促调查

李存孝(左三)与社青团一行人报案,左二为周锦欢,左四为崔慈恩。

(怡保15日讯)面簿用户贴文公开恐吓指“林吉祥应该被杀死”,社青团长李存孝今日到怡保警局报案,呼吁警方开档调查并采取适当行动。

李存孝也是霹雳州行政议员,他在副团长兼桂和园州议员崔慈恩、霹雳州社青团长兼万里望州议员周锦欢及霹州社青团成员陪同下,前往怡保警察总局报案。



李存孝报案后召开记者会说,他是针对名为Hata Wahar的面簿用户向行动党依斯干达公主城国会议员林吉祥做出死亡恐一事报案,并相信陆续会有其他地方的社青团报案。

李存孝向媒体展示在面簿页面出现的死亡恐吓言论。

他说,公开恐吓“林吉祥应该被杀死”的言论,是昨天下午4时21分在该名用户的面簿页面出现。

“尽管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我国公民的基本人权,但死亡恐吓不被接受为人权的一部分。”

他强调,恐吓是严重刑事罪,针对一个为国家贡献一辈子的政治元老做出死亡恐吓,是让人无法容忍之举,也令人担忧,不容姑息。

“我相信林吉祥不会因为此等卑鄙恐吓而退缩,他仍然会尽最大努力继续为其选民和马来西亚人民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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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吉祥父子郭素沁“表亲论”案胜诉 茜蒂玛丝杜拉需赔75万

(吉隆坡4日讯)民主行动党元老丹斯里林吉祥、主席林冠英和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起诉伊斯兰党甲抛峇底国会议员茜蒂玛丝杜拉的“表亲论”诽谤案胜诉,因此答辩人需赔偿3人共75万令吉的赔偿金。

高庭承审法官拿督郭树顺作出判决后,谕令答辩人分别赔偿林吉祥30万令吉、林冠英25万令吉和郭素沁20万令吉。

法官还规定,如果答辩人未能在期限内支付赔偿金,则每年需额外支付5%利息。此外,答辩人也受促,分别向3名行动党领袖支付2万5000令吉的律师费。

法官裁定,茜蒂玛丝杜拉于2023年在登嘉楼甘马挽发表及在社交媒体上传播的有关言论属于诽谤,且缺乏证据支持,因此其行为是出于恶意,且不接受她以“公正评论”作为辩护理由。

茜蒂玛丝杜拉于去年11月4日在登嘉楼甘马挽一场演说中,指控林吉祥、新加坡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和前马共总书记陈平三人是有血缘关系的表兄弟,而林冠英妻子周玉清则与郭素沁是亲戚关系。

去年11月27日,林吉祥、林冠英和郭素沁入禀法庭,起诉西蒂玛斯杜拉诽谤。

此外,茜蒂玛丝杜拉也面对警方的刑事调查,警方援引刑事法典505(b)条文与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她。

刑事法典505(b)条文阐明,任何人发表、刊登或传播意图引起公众恐慌的声明、谣言或报道,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至于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条文则禁止任何人引起公众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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