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男子夜店寻欢遭殴死
3青少年控谋杀

3名被告见到媒体时,拉起衣服遮脸。

(大山脚27日讯)青年在夜店外遇袭至脑出血死亡案,3 名青少年被告今日再次被带上法庭控以谋杀罪,推事订于明年2 月22日过堂。

3名被告是于昨日在谋杀罪名下被控上庭时,其中一名被告表示不明白国文的控状内容,因此,案展至今日再提控。



通译员今日以福建话宣读控状内容后,被告们表示明白。

死者王国安

3名被告分别是胡勇达(19岁)、刘伟俊(21岁)及刘春勇(25岁)。(人名皆译音)

控状指3名被告与一名潜逃的嫌犯,于本月10日凌晨1时45分在武吉丁雅区,致死41岁华裔男子王国安,触犯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一旦罪成,将面对死刑。

解剖报告未出炉

基于死者的剖验、化学及脱氧核糖核酸报告还未出炉,推事努鲁订于明年2月22日过堂。主控官为阿菲斯副检察司。



被告们早上在警车押送下穿着与昨日一样的便服出庭,一见媒体即拉起衣服遮脸,不让样貌曝光。被告亲属们也有在场。

3名被告是于本月14日下午3时到威中警察总部自首后被捕,案中死者王国安是遭人围殴至昏迷两天后,于本月12日晚上10时33分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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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佛

涉嫌杀邻居面控 被告:我来听音乐的

(古来10日讯)“我是来听音乐的。”

一名男子涉嫌谋杀67岁邻居,今日在古来推事庭面控,不料当通译员在庭上宣读控状后,他突然发言,竟指本身是“来听音乐的。”

根据控状,被告蔡运城(译音,34岁)被控于11月27日凌晨12时43分,在士乃安乐花园慕尼路一所民宅的客厅内,谋杀67岁的陈邻福。

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下被控,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死刑或最低30年监禁,最长不超过40年,以及不少于12下鞭刑。

在庭上答非所问

当通译员宣读第一遍控状时,被告回应说“那是什么?文件是错的。”前者宣读第二遍控状后,被告却说“不是‘Chin’,是‘Tan’?我没有杀人。”

当通译员三度宣读控状,指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被告却回应“什么是12?”以及“我为何要听?我是来听音乐的。”

此案主控官为奥曼副检察司,被告没有代表律师,古来推事阿祖琳随后基于需待完整的解剖和化学报告,择定明年1月7日过堂。

早前报道,陈邻福疑遭劫匪入屋抢劫,并在反抗过程中刀毙命,数日后才被揭发。

陈邻福住在士乃安乐花园慕尼路的廉价屋,其歌唱班好友上门寻人时,发现死者毙命在廉价屋内的客厅,遗体已发出腐臭味,相信已毙命数日。

据了解,死者生前身体健壮,并已退休,一人独居在老家,有5名孩子。

古来警区主任陈胜利日前发文告说,初步调查,警方在死者身上发现怀疑是被尖利物体刺伤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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