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疑遭母与男友虐待
5岁童生殖器受伤

男童手臂有多处瘀伤。

(槟城23日讯)疑遭母亲及母亲男友虐待,5岁男童全身多处瘀伤,连生殖器官也有伤痕!

这起虐童事件,是由东北县警区肃毒组警员于本月21日揭发,警员也当场逮捕两名男女嫌犯。



男童母亲已被警方逮捕。

东北县警区主任仄再马尼今日发文告说,肃毒组警员是因一宗毒品案件到日落洞一个单位找上有关男嫌犯时,无意中发现同在一起的男童身上有多处瘀伤,警员怀疑男童遭虐待,因此逮捕在场的男嫌犯及女嫌犯。

他说,有关男童已被送入槟城中央医院接受治疗。

他说,医生告知,男童左脸颊、左额骨、右手臂、左腿皆有瘀伤,阴茎也有结了痂的伤痕。

“查案官向男童了解,他是被母亲及母亲男友打伤。不过,男童未说明为何被打的原因。”

男童母亲的男友前科累累。

仄再马尼说,男嫌犯37岁(散工),拥有12项前科,在2000年至2019年之间,涉及多起案件,包括强奸、妨碍公务员执行公务和以武器致伤人等;女嫌犯现年28岁,没有工作。



2嫌犯尿检呈阳性

他指出,两名嫌犯在尿检中,皆对安非他命呈阳性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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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明福家属与枉死者家属 吁立法禁止执法员施虐

(吉隆坡9日讯)赵明福家属和拘留期间死亡的受害者家属今日齐呼吁政府立法,禁止执法人员实施身体虐待,从而遏止拘留期间的酷刑和死亡问题。

受害者卡马鲁尼占、赛莫哈末及赵明福的家属指出,由于在拘留期间死亡的案件已成为长期存在的问题,因此需要法律加以遏制。

他们今日在记者会上发表联合声明,并发布他们建议的反酷刑法案时说,如果执法人员因实施酷刑、性虐待、强奸、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被判有罪,将面临30至40年的最高监禁刑罚。

“此外,目睹其他执法人员酷刑行为的执法人员必须向警方、独立警察行为不检委员会(IPCC)或人权委员会报告,否则将构成犯罪。”

他们指出,虽然现有法律可以适用于拘留期间死亡案件,但这些法律很少用于提控,更难以对实施酷刑的执法人员定罪。

他们因而宣布,成立一个扣留期间受虐者后援组织,以倡导相关改革。

扣留期间受虐者后援组织计划发起全国巡回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有关法案的认识并争取支持。

赵明福生前是时任行动党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政治秘书,他于2009年7月16日,被发现卧尸在莎阿南商业广场5楼阳台,此前在同大厦14楼反贪会办公室录口供。

卡马鲁尼占和赛莫哈末则是在拘留期间死亡的被拘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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