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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学校装太阳能案
里扎涉贪文件交辩方

(吉隆坡10日讯)控方今天已将有关前首相特别事务官拿督里扎被控在砂拉越乡区学校安装太阳能供应合约中涉贪案的文件,交给辩方律师团。

里扎的代表律师利哈阿达今天在此案过堂时,告诉地庭法官罗兹娜,控方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条文,已在今早将文件交给辩方。



主控官莫哈末法里祖副检察司也证实此事。

利哈阿达也说,此案已移交高庭审理。

移交高庭审理

“高庭昨天已批准辩方提出将此案从地庭移交高庭审理的申请。然而,未知审讯日期及在哪一个法庭审讯。”

现年45岁的里扎在去年11月15日被控4项为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索取逾2亿令吉,并为自己索取2550万令吉,以在砂拉越369间乡区学校安装太阳能供应合约的控状,他皆不认罪。



在首项控状下,里扎被控为罗丝玛向Jepak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赛迪,索取1亿8750万令吉贿金,这占合约总值15%。

控状指出,这是作为协助该公司以直接协商方式,获得教育部的396间砂拉越乡区学校安装太阳能供应合约的贿金。

第二项控状指他向赛迪要求2500万令吉贿金,作为让罗丝玛协助该公司获得上述合约的酬劳。

他被控于2016年3月至4月间,在双威太子购物中心一家餐厅犯下上述罪行。

第三项控状下,里扎被控于2016年12月20日,为罗丝玛向赛迪收取了500万令吉现金,作为罗丝玛协助该公司在柏威年产业信托管理有限公司的走廊,进行太阳能供应工程的酬劳。

第四项控状下,里扎被控于2016年12月23日,为本身向赛迪收取50万令吉现金,作为他协助确保罗丝玛帮Jepak控股公司在武吉泗岩沫获得相同工程合约的酬劳。

里扎因此被控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受贿),一旦罪成,可在相同法令第24条文下判处最高20年监禁,以及罚款不超过贿金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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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等4国太阳能产品涉倾销 美国征进口关税最高达271%

(吉隆坡30日讯)美国商务部初步裁定,包括马来西亚在内的东南亚四国的太阳能产品存在低价倾销行为,计划对相关进口产品征收最高达271%的关税。

根据初步调查,涉及的国家包括大马、柬埔寨、泰国和越南。这些国家的太阳能产品被指以低于生产成本的价格在美国销售。

这一裁定于上周五公布,标志着美国太阳能电池板制造商在长期争取中的又一次胜利。这些制造商表示,低价进口产品正在损害其业务,并削弱美国政府为支持国内供应链所作的投资努力。

根据彭博社报道,涉及的产品为晶体硅光伏电池及其组件。以上四国目前是美国此类设备的主要供应来源。这次裁定距离该商务部另一项相关调查的初步结果已有近两个月时间,该调查认定东南亚的太阳能产品从政府补贴中获益。

这调查被视为美国制造商对抗海外竞争对手的最新行动。约12年前,美国对中国太阳能产品实施类似关税,迫使中国制造商将生产转移至未受关税影响的亚洲国家。

此次调查是来自美国太阳能制造业联盟贸易委员会的请愿,该委员会成员包括First Solar、Hanwha Qcells USA和Mission Solar Energy等公司。

威利赖恩(Wiley Rein)合伙人兼请愿者首席律师蒂姆布赖比尔在声明中表示:“这些初步关税有助于解决多年来的不公平贸易行为,同时保护美国数十亿美元的太阳能制造和供应链投资。”

他补充道,该四国相关贸易行为对美国制造业和就业带来破坏,而上述初步税率符合当局对市场状况的预期。

尽管如此,此次裁定也引发了一些外国制造商和美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商的反对。他们认为,这些关税不仅为美国本土的大型太阳能电池板制造商提供了不公平的竞争优势,还显著提高了太阳能项目的成本。

大马晶科太阳能技术
初步税率为17.84%

根据裁定,马来西亚的晶科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初步税率为17.84%,其他供应商为81.24%。大马的Hanwha Q Cells则被认定不存在倾销行为,初步税率为0%。

柬埔寨的产品需支付117.12%的保证金。

越南则包括晶澳太阳能越南有限公司、晶科太阳能(越南)工业有限公司、博维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和天合光能开发有限公司等公司,其初步税率介于53.19%至56.4%之间。相对的,未被明确点名的越南出口商,其税率高达271.28%。

上述最终裁定预计将于明年4月公布,届时初步关税可能会被上调、下调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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