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绑架工程师 获释后重审
3男监终身鞭10下

苏莱曼阿都卡迪(右起)及法里祖旺莫哈末被判终身监禁后,以衣服遮脸避开镜头。

(马六甲27日讯)3名男子6年前绑架拿督级工厂东主胞弟兼工程师,今日被高庭判处终身监禁及鞭笞10下。

3名被告原于6年前,与另2名潜逃的前军人同党,以绑架罪名被控上法庭。



虽已获无罪释放,不过,控方在两年前重审此案,发现3名被告在干下此绑架案前,也曾企图绑架另一名华裔女子,因此,认为被告是有预谋的干下绑架案,高庭宣判3人罪名成立。

被告卡马鲁查曼莫哈末沙、苏莱曼阿都卡迪、法里祖旺莫哈末被控于2011年2月14日下午6时,在晋巷工业区某工厂外,蓄意绑架陈天斯(译音,46岁),并在峇株安南的默迪卡花园某住家,禁锢受害者,以向受害者胞兄索取50万令吉赎金,抵触1961年绑架法令第3(1)条文,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宣读。

此案曾于2011年被带上法庭,在4年审讯过程中,控方传召41名证人,案件于2015年12月23日下判时,5名被告被判无罪释放。控方于隔年重新开档上诉,经过两年重审,高庭法官拿督祖基菲峇卡定今日聆听双方结案陈词及判决。

3名被告律师分别为张裕田、卡慕华山迪及麦嘉强。

法官宣判被告罪名成立,在绑架条文下,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或终身监禁,可鞭打最多24下。



法官基于被告没向受害者残暴对待、只被禁锢一天就获释及赎金未到手,宣判3人逃过死劫,谕令3名被告终身监禁及每人鞭笞10下。

此案是由莫哈末赛弗阿克马副检察司负责检控。

第一被告卡马鲁查曼莫哈末沙,在囚卒押送下离开法庭。

曾企图绑架另一人控方指被告是“惯犯”

莫哈末赛弗阿克马副检察司说,此绑架案发生前两周,3名被告在同一地区企图绑架一名华裔女子,虽他们没被控绑架罪名,但以抢劫罪被判坐牢8年。

他说,从两宗案件看来,被告是绑架案“惯犯”,之前的案件虽没得逞,但与这宗绑架案的干案手法相似,证明被告是有预谋的绑匪。

因此,他要求法庭给予重判,以免被告再干下绑架案。

此外,他们所提呈的书面说明及辩护陈词书中指,由于此案受害者案中没受到“酷刑”对待,而且只被禁锢一天后就自行逃跑,被告未获得半分赎金,因此,要求法庭修改控状内的用词。

3名代表律师皆指,受害者没受酷刑,被抓起时只被拳击一下,接着被关在绑架地点的厕所一天,因此,要求法官让被告避免死刑及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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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富商付2000万脱绑案 被告妻获准5万保外

(新山9日讯)在备受关注的“富商付2000万脱绑案”中,涉嫌教唆他人绑架自己丈夫的57岁华裔女被告今日再度被带往新山法庭受审,并获准以5万令吉及两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负责此案的主控官在审讯时提到,经过医生裁定,女被告可以继续进行审讯过程。

华裔女被告的代表律师为拿督加吉星。

承审此案的法官哈兹拉裁定,允许被告以5万令吉与2名担保人保外,另加2项附加条件,即上缴护照及每月到警局报到。

审讯期间,女被告的家属也有到场旁听。法官择定此案于本月17日过堂。

根据报道,59岁的林姓富商是于10月13日清晨约5时,在住家前遭绑架。事发时,该富商准备搭电召车到机场时,在屋前被人绑架,绑匪勒索3000万令吉赎金,富商的朋友协助缴付2000万令吉后,富商于当晚安全获释。

事后,警方共逮捕14名男女嫌犯。

在11名男嫌犯中,9人是本地人,2人是越南籍;而在3名女嫌犯中,2人是本地人,1人则是越南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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