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网传中年汉强奸11岁女童
家属列3选择包括迎娶

相信是女童男亲属者在视频中责骂疑涉嫌的男子,还不时拍掴后者的脸颊。

(槟城31日讯)社交媒体流传一则视频,片段中显示一名男子被指强奸11岁女童,及女童家属开出三个条件让“嫌犯”选择,即报警、付8000令吉,或娶该女童。

警接投报捉人



警方已证实本月29日晚上接获受害者的投报,并于当晚在新港一住宅逮捕一名约50岁的嫌犯。

根据上述约4分钟长的视频,一名相信是女童男亲属者,怒骂被指强奸女童的男子是禽兽,怎可以与一个才11岁的女童发生性关系,并反问该男子若有人性侵他女儿,他会有何感想?

责骂过程中,该男亲属不时拍掴该男子的脸颊。

根据视频,被指涉嫌的男子说,受害者的父母在知悉此事后,向他开出三个选择,一是报警处理、二是付8000令吉私下解决、三是与女童结婚。

女童精神不稳定



根据视频中的对话,该名女童来自霹雳州实兆远,其亲属带来槟城游玩时遭遇不幸后,目前精神状况不稳定。

西南县警区主任安峇拉甘受询时向媒体证实,警方已在本月29日晚上接到该名受害女童的投报。

他说,根据如今已14 岁的女童的口供,她是在3 年前被强奸,当时她11岁。

他说,女童是于日前向阿姨透露3 年前的遭遇,此事才被揭发。

嫌犯延扣5天

“警方当晚前往新港的一间住家逮捕约50岁的嫌犯,目前援引刑事法典376(强奸)条文调查,嫌犯被延长扣留5天以助查。”

安峇拉甘说,女童指分别多次在嫌犯位于新港的住家及东北县的某屋内被诱奸。

他表示,搜证工作有些困难,因为案发时间是在3年前,大部分的证据,包括女童私处的伤口已复原。

无论如何,他说,就算没有证据,只要有证据证明嫌犯和女童有发生性关系,根据我国法律,和未成年者发生关系,都能被控强奸。

反应

 

要闻

律师团队呈新证据 法院谕令重审杨祖强案

(布城12日讯)霹雳州前行政议员杨祖强被控性侵女佣案峰回路转,联邦法院基于杨祖强律师团队提呈的新证据,谕令将此案移交回高庭审理,以定夺新证据的真实性。

相关的新证据,包括女佣声称在此案中给了假口供,以及对杨祖强的性侵指控并不属实等等。

较早前,杨祖强向联邦法院申请提出新证据,以撤销性侵女佣案的判决。

联邦法院今日审理这项申请,以丹斯里哈米达星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在聆听申请人(杨祖强)的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和控方(答辩方)法依沙副检察司的陈词后,一致做出上述裁决。

另二司为拿督哈尼巴和拿督罗扎德丽雅,申请人的其他代表律师还包括拿督拉泽巴星、沙林、罗伟乐、纪伟伦等,代表控方出庭的另一名副检察司则是林伟强。

哈米达星在裁决中指出,申请人是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3条文申请提出额外证据,即申请中所列出的5份文件。

他说,这项申请非常重要,因为相关的文件似乎说明了投报者(女佣)给了假口供。

“我们认为这是严重的问题,投报者似乎真的提供了假证,以致对申请人造成严重的不公正,因此,三司批准申请人提出上述5份文件。”

他说,联邦法院也将指示高庭取得与上述5份文件的相关证据,包括(传召)相关证人。

“高庭可采取适当的方式盘问相关证人,并针对新证据或供词发表看法,然后再向联邦法院提交有关的看法,即有关的新证据(文件)和供词可否被采用。”

杨祖强强奸案上诉审讯改至11月25日

杨祖强为霹雳前端洛州议员,他涉及的强奸案件上诉审讯日期已从上个月23日改至11月25日。

然而,哈米达星说,随着申请人提出新证据,因此必需展延联邦法院此前已择定的上诉聆审日,他也谕令此案移交回怡保高庭审理,并择定11月26日在怡保高庭进行案件管理。

回顾本案进展,高庭是在2022年7月27日裁决杨祖强强奸23岁女佣罪名成立,而以拿督哈达丽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则是在今年3月1日以2对1的多数裁决,维持杨祖强罪成的原判,惟刑期从监禁13年减至8年,以及鞭笞两下。

根据控状,杨祖强被控于2019年7月7日晚上8时15分至晚上9时15分之间,在其住家的一间房间内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20年,另加鞭笞。

视频推荐: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